中国经济网深圳12月2日讯 深交所上市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富奥股份,000030)董事会今日收到独立董事李晓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公告显示,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高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为此,李晓请求辞去富奥股份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中的职务。
富奥股份表示,由于李晓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晓的辞职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期间,李晓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