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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 《 鹏华 创业板指 数 分级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 简称 “ 《 基 金合同 》 ”)
以及深圳 证 券交易所 和 中国证券 登 记结算有 限 责任公司 的 相关业务 规 定, 鹏华 创 业
板指数分 级 证券投资 基 金 (以下 简 称 “本基 金 ” )将 于2015 年 12 月1 日 办理 基金
份额定期 折算 业务。 相 关事项 公 告 如下:
一、折算 基 准日
根据基金 合 同的规定, 定期份额 折 算基准日 为 每个会计 年 度12 月 第1 个工作 日 。
本次定期 折算 基准日 为2015 年 12 月1 日。
二、折算 对 象
基金份额 折 算基准日 登 记在册的 鹏 华 创业板 分 级A 份额 (场 内简称 : 创业A,基
金代码:150243) 、 鹏华 创业板 分 级 份额( 基 金简称: 鹏 华 创业板 分 级 ,场内 简称 :
创业指基 , 基金代码 :160637 ) 。
三、折算 频 率
每 年折算 一 次。
四、折算 方 式
鹏华创业 板 分级A 份 额 与鹏华 创 业 板分级B 份 额按照 《基金 合同 》 的 规定 进行基
金份额参 考 净值计算 , 对 鹏华创 业 板分级 A 份 额的约定 应 得收益进 行 定期份额 折算 。
在基金份 额 折算前与 折 算后, 鹏华 创业板分 级A 份额与 鹏 华 创业板 分 级 B 份额的
份额配比 保 持1 :1 的 比例。 对于 鹏华 创业 板 分级A 份 额 的约定应 得 收益, 即鹏 华 创
业板分级A 份额 每个 定 期折算基 准 日 基金份 额 参 考净值 超出 1.000 元 部分,将 折 算
为场内鹏 华 创业板分 级 份额分配 给 鹏华 创业 板 分级A 份 额 持有人。 鹏 华 创业板 分 级
份额持有 人 持有的每2 份鹏华创 业 板分级 份 额 将按1 份鹏华 创业板 分 级 A 份额 获 得
新增鹏华 创 业板分级 份 额的分配 。 持有场外 鹏 华 创业板 分 级 份额的 基 金份额持 有 人
将按前述 折 算方式获 得 新增场外 鹏 华 创业板 分 级 份额的 分 配;持有 场 内鹏华创业板
分级份额 的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将按 前 述折算方 式 获得新增 场 内鹏华 创 业 板分级份额的
分配。 经 过 上述份额 折 算, 鹏华 创 业板分级A 份额的基 金 份额参考 净 值调整为1.000
元,鹏华 创 业板分级 份 额的基金 份 额净值将 相 应调整。 2
每个会计 年 度12 月 第 一个工作 日 为基金份 额 折算 基准 日, 本基金 将 对鹏华创业
板分级A 份 额和鹏华 创 业板分级 份 额进行定 期 份额折算 。 有关计算 公 式如下:
(1 )鹏华创 业板 A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创业板 A 份额的份额数,即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创业板 A 份 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 A 份 额的份额数。
因持有鹏华创业板 A 份 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创业板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创业板 A 份 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创业板 A 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创业板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 )鹏华创 业板 B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创业板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3
(3 )鹏华创 业板份额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后 鹏 华 创 业 板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等 于 定 期 折 算 前 鹏 华 创 业 板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与
新增的鹏华创业板份额的份额数之和,即
鹏华创业板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创业板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创业板 A 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创业板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同上。
份额折算 后 场外基金 份 额的份额 数 计算结果 保 留到小数 点 后两位, 小 数点后两
位以后的 部 分舍弃, 余 额计入基 金 财产;场 内 基金份额 的 份额数计 算 结果 保留 到 整
数位,余 额 的处理方 法 按照深圳 证 券交易所 或 基金登记 机 构的相关 规 则及有关 规 定
执行。
五、定期 份 额折算示 例
假设本基 金 成立后第2 个会计年 度12 月 第1 个 工作日为 定 期份额折 算 基准 日, 鹏
华 创业板 分 级 份额当 天 折算前资 产 净值为8,659,000,000 元。 当 天场 外鹏华 创 业板 分
级 份额、 场 内鹏华 创 业 板分级 份 额 、鹏华 创 业 板分级A 份 额、鹏华 创 业板分级B 份额
的份额分 别 为55 亿份 、10亿份、20 亿份、20 亿 份。 本次 定 期份额折 算 基准日鹏华创
业板分级A 份额参考 净 值 为1.065 元,且未 进 行不定期 份 额折算。
定期份额 折 算的对象 为 基准日登 记 在册的鹏 华 创业板分 级A 份额和 鹏 华 创业板
分级份额 , 即20 亿份 和65亿份。 4
(1 )鹏华创 业板 A 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创业板 A 份额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份额的份额净值为
因持有鹏华创业板 A 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创业板份额的份额数为
鹏华创业板 A 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 20 亿份鹏 华创业板 A 份额, 基金份额
净值为 1.000 元;新增持有 100,000,000 份鹏华创业 板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
(2 )鹏华创 业板份额持有人
鹏华创业板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创业板份 额数为
鹏华创业板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创业板份额为
六、基金 份 额折算期 间 的基金业 务 办理
(一) 定期 份额折算 基 准日 (即2015 年12 月1 日) , 本基 金暂停办 理 申购、 赎回 、
转换、 定期 定额投资 、 转托管 (包 括系统内 转 托管、 跨系 统转托管 , 下同) 、 配 对转
换业务。 创业A份额 和 创业B 份 额 正常交易 。 当日晚间 , 基金管理 人 计算当日 基 金份
额净值及 份 额折算比 例 并进行份 额 折算。 5
(二)定 期 份额折算 基 准日后的 第 一个工作 日 (即2015 年12 月2日) , 本基金暂
停办理申 购 、 赎回 、 转 换、 定 期定 额投资 、 转 托管、 配对 转换业务 。 创业A份 额 暂停
交易, 创业B 份额正 常 交易。 当日 , 本基金注 册登记人 及 基金管理 人 为持有人 办 理份
额登记确 认 。
(三)定 期 份额折算 基 准日后的 第 二个工作 日 (即2015 年12 月3日) , 基金管理
人将公告 份 额折算确 认 结果,持 有 人可以查 询 其账户内 的 基金份额 。 当日,本 基 金
恢复办理 申 购、 赎 回、 转换、 定期 定额投资 、 转托管 、 配 对转换业 务 。 创业A份 额于
2015年12 月3日上午 开 市至10:30 停牌, 并于2015 年12 月3日上午10 :30复牌, 创业B
份额正常 交 易。
七、重要 提 示
(一)根 据 《深圳证 券 交易所证 券 投资基金 交 易和申购 赎 回实施细 则 》 ,2015
年12 月3 日 创业板分 级A份额即 时 行情显示 的 前收盘价 为2015 年12 月2 日的创 业 板分
级A份额 参考 净值( 四 舍五入至 0.001 元) 。 由于 创业 板 分级A份 额 折算前可 能 存在
折溢价交 易 情形, 折算 前的收盘 价 扣除约定 收 益后与2015 年12 月3 日 的前收盘 价可 能
有较大差 异 ,12月3 日当 日可能出 现 交易价格 大 幅波动的 情 形。 敬请 投 资者注意 投资
风险。
(二) 鹏华创业板分 级A份额的 约 定应得收 益 将折算成 鹏 华 创业板 分 级 场内 份额
分配给鹏 华 创业板分 级A 份额的 持 有人, 而鹏 华 创业板 分 级 份额为 跟 踪 创业板 指数 的
基础份额 , 其份额净 值 将随市 场 涨 跌而变化 , 因此鹏华 创 业板分级A 份额持有 人预 期
收益的实 现 存在一定 的 不确定性 , 可能会承 担 因市场下 跌 而遭受损 失 的风险。
( 三) 由 于 鹏华 创业 板 分级A份 额 新增份额 折 算成鹏华 创 业板分级 份 额的场 内份
额数和鹏 华 创业板分 级 份额的场 内 份额经折 算 后的份额 数 取整计算 ( 最小单位 为1
份) ,舍 去 部分计入 基 金财产, 持 有较少鹏 华 创业板分 级A份额数 或 场内鹏华 创 业板
分级份额 数 的份额持 有 人存在无 法 获得新增 场 内鹏华 创 业 板分级 份 额 的可能性 。 因
此,上述 份 额持有人 可 在基金份 额 折算基准 日 之前将原 有 份额卖出 或者 赎回或者增
加持有份 额 的数量来 保 证自身权 益 不受 损害 。
( 四) 本公 司承诺以 诚 实信用 、 勤 勉尽责的 原 则管理和 运 用基金资 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 盈 利,也不 保 证最低收 益 。投资者 投 资于基金 前 应认真阅 读 基金的基 金 合
同、招募 说 明书 及更 新 等文件。 敬 请投资者 注 意投资风 险 。
投资者若 希 望了解基 金 份额折算 业 务详情, 请 登陆本公 司 网站: www.phfund.com 6
或者拨打 本 公司客服 电 话:400-6788-999 ( 免 长途话费) 。
特此公 告 。
鹏华 基 金 管理有限 公 司
2015 年11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