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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银 华 沪 深 300 指数分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办 理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业务 期间暂
停 及 恢复 申 购 、 赎 回 及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的 公 告
公告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11 月 26 日
1 公 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300 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1811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 银华
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 下
简称 “基金合同” ) 和《 银华沪 深 3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 下 简 称 “ 招 募 说 明
书” )
暂停相关业务
的起始日 及 原
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12 月 1 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12 月 1 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 年 12 月 1 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
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每个会计年度12 月第一个工作
日为基金定期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将 以 2015 年 12
月 1 日为基准日 对 本 基 金 银华 300 份额及银华
300A 份额办 理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为保证折算期
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于 2015
年12 月1 日 以及2015 年12 月2 日暂 停本基金 银
华 300 份额 的申购 、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恢复相关业务
的 日期及 原因
说明
恢复申购日 2015 年 12 月 3 日
恢复赎回日 2015 年 12 月 3 日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 2015 年 12 月 3 日
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
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将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
办理完毕,因此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起恢复本基金银华 300 份额 的申购 、赎回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
的基金简称
300 分级 银华 300A 银华 300B
下属分级基金
的交易代码
161811 150167 150168
该分级基金是
否暂停\ 恢复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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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
2 其 他需 要提 示 的 事 项
1 、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 银华 300 份额只可 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
回,但不上市交易 ;下属分级份额中 银华 300A 份额与银华 300B 份额只可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 、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 银华 300 份额暂停申购、 赎回及定投业务 的
情况进行说明,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 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 请参阅本 基金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 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678 -3333( 免长途
话费) 。
3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
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