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4日讯 昨日,广西保监局公布两项行政处罚决定书。人保财险两支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其中灵山支公司虚列费用、财务造假,扶绥支公司编制虚假承保资料,广西保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两支公司作出10万元和1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广西保监局核查,人保财险灵山支公司2013年至2014年虚列费用,其中虚列业务及管理费9.57万元,虚列薪酬及手续费11.05万元。灵山支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广西保监局决定责令其改正,并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宁忠时任人保财险灵山支公司经理,是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广西保监局决定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人保财险被处罚的另一支公司系扶绥支公司,其2013年存在编制虚假承保资料的行为。广西保监局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对其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黄奇响、钟璨阳二人均时任扶绥支公司经理,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各被处罚款2万元,并予以警告。
(责任编辑: 马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