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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农险产品

2015年11月23日 13:39    来源: 农村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 贾泽娟

  【农村金融时报】

  农业保险终于迎来了一次充满“接地气”意味的全面升级。

  在今年年初,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就已向业界“预告”此次升级计划,并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定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险产品的升级改造。

  经过半年多的时间,日前保监会正式对外披露,中央财经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升级工作已完成。

  保险责任范围显著扩大,保险费率下调、取消“绝对免赔”,此次升级确实带来了许多亮点频出的改变。然而,对于我国农业保险的整体改进而言,这或许只是开端。

  政企合作助力农险产品升级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何浩认为,农险产品升级早已迫在眉睫。现行农业保险条款系2007年试点之初制定,保险责任、理赔条件等要素主要参照商业保险产品来拟定。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水平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涌现,原有条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业风险管理的需求,影响了农业保险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和功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保障水平较低、保险责任较窄、理赔条件严等问题成为广大农户呼声最高、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何浩对记者说道。

  据悉,此次升级工作共涉及3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类农作物和6类养殖品种共计738个农业保险产品以及22家保险公司。

  虽然数据显示在升级工作中所涉及的农业保险产品多,牵涉范围广,但农业保险产品实现升级的标准却不能只靠数字的多少来衡量。

  “农业保险产品实现全面升级是相对于前几年的保险产品具有新特点的一个概括。目前各地普遍的农业保险产品与前几年的产品相比,有很明显的变化。特别是在保险责任的扩大,保险范围的扩展,保障水平的提高,保险费率的降低和社会管理功能的加强等方面的变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专业教授庹国柱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解读此次升级。

  这种多方面的变化,在庹国柱看来是政府、保险机构和农户几方参与者共同努力的结果。“首先是农户的诉求,比如农民普遍反映原来的保险产品保障水平太低,没有或者不能补偿他们的生产成本,解决不了他们的问题。现在,在财政部门、保监会、农业部以及各省政府等政府部门的多方协调下,适当将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应该说政府做出了很大努力。因为如果涉及财政方面的保险费补贴,保障水平额度的提高可能会使保险费总水平提高,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费在财政补贴里能占到80%左右,如果财政部门不做出努力,这肯定是办不到的。”庹国柱表示。

  此外,他还认为,农险产品的升级对农户无疑是很大的利好,但保险机构的风险责任却大大增加了。“各家保险公司做的贡献是明显的,其在许多产品上普遍降低了费率,但保险公司终归只是一个组织保险活动的中介,费率对他们的经营很重要。所以,费率的降低对保险机构来说是要拿出很大勇气和责任才能做到的。”庹国柱说道。

  农户受益险企临考

  从保监会披露的信息来看,本次产品升级体现出保险责任范围显著扩大,保险费率下调和取消“绝对免赔”三大亮点。值得一提的是,种植业保险在原有自然灾害的基础上,增加了旱灾和病虫害等责任,并将地震列为主要责任,这是其他的财产保险产品里没有的。另外,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病虫草鼠害也被纳入保险范畴。养殖业保险责任扩展到所有疾病和疫病。部分地区还结合当地实际拓展了雪灾、野兽侵袭等责任。

  庹国柱认为,前些年大部分地区、多数保险公司的农作物保险产品,保险责任里都不包括上述风险责任。发生了这些灾害损失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不赔,农户很不理解也很有意见。虽然保险公司对于不包含旱灾、地震和病虫害等责任可以找出许多理由,但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

  “因为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对农业危害最重的灾害就是旱灾。而且我国旱灾发生正呈现次数增多、频率加快、灾情加剧的现象。所以农户关心农业保险中的旱灾责任很正常。至于把地震责任放进去,也很必要。虽然地震发生的概率很低,但是灾害后果很严重。病虫害虽然不如旱灾涝灾那么严重,在局部地区发生频率也很高。”庹国柱告诉记者,我国的农业保险往往就是缺点“意思”,很容易无视农户的真实需求,等到最后大家都觉得很没意思。

  虽然扩大保险责任之后,农户成为了最大的受益者,但保险机构的农业保险经营却会面临不小的考验。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机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无奈地表示:“责任扩大和保险费率下调,不许有‘绝对免赔’,在‘三面夹击’之下,我们公司的经营压力是很大的。我算了一笔账,前几年做农业保险还有点盈余,但是当扩大责任、减低费率和取消‘绝对免赔’三个因素加在一起时,再算利润就是亏损了。”

  不过,上述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虽然经营压力变大,但经营的积极性并没受到影响。这么多年,各家公司对于农业保险服务国家‘ 粮食安全’的重大战略的意识还是在不断提高的。况且此次升级和调整毕竟刚刚开始,如果能调动农户的投保积极性,也许业务会有一个较大提升,也不失为一个新机遇。”

  未来依旧任重道远

  农险产品升级还有一大成果便是大幅提高了主要粮食作物的保障水平,基本实现了全国大部分省市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

  对此,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系教授杨汭华分析,本次农业保险产品全面升级,意味着农险的保额和保障范围都将大幅扩大,能够刺激农户投保积极性。

  “物化成本包括农作物生长过程中投入的化肥、农药、机耕、种子的费用,这是农民进行农业再生产的基础,提高后意味着在基本保障不平衡的情况下,高低差异比较大的情况下,保险水平如果往上再走10%到15%,意味着补偿程度提高了,农民的保障程度就提高了,对农民的吸引力也就提高了。” 杨汭华说道。

  庹国柱则认为,虽然传统意义上的直接物化成本已实现基本覆盖,但“租地费用成本”作为近年来规模化农业的一大主要花费,却并没有被计算进去。“农产品特别是主要粮食作物,成本是一直不断变化的。而过去没有的‘租地费用成本’正在大幅度提高农业特别是规模化农业的成本。现在说的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其实在绝大部分地区的农业保险产品里并没有覆盖‘租地成本’。这是农业保险面临的大问题。”庹国柱表示。

  庹国柱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我以前做过调查,在一些地方,农户种了1000亩水稻,一亩田租地成本是900元。种子、化肥、农药、机械、水费、人工费加在一起大概600元,一亩地的实际成本1500元,前年的保险金额是400元,根本无法覆盖直接物化成本,今年该省的保险金额提高到750元,但是也只是完全成本的50%。”

  在他看来,之所以有的地区的产品保险金额依然很低,不能完全覆盖成本甚至直接物化成本,原因不外乎两条: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较大,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支持有一定困难。“特别是有些所谓‘农业大省,财政穷省’,即使中央拿出钱来,省上特别是市县也没有足够配套的财力。我们以前就呼吁‘取消产粮大县给农业保险费的财政补贴’,但两年过去了仍没有改变。可见,虽然农业保险全面升级已实现,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只能扎扎实实地慢慢推进,着急不得。”庹国柱总结道。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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