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东 方证券 资 产 管理有 限 公 司关于 旗 下 部分基 金 调 整停牌 股 票 估值方 法 的 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3] 第 13 号 )和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等相关规定, 经我司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自 2015 年 11 月 19 日起 采用 “指数收益法” 对 我司旗下东方红睿 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睿元三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 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的停牌股票立讯精密 (代码: 002475 ) 予以估值, 自 其复牌之日起且其
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将恢复按 市场价格进行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敬请投
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