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 泰 信 用 互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办 理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业 务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根据《 国泰 信用互利分 级 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简称 “ 基金 合同 ” ) ,及深 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简称 “本基 金 ” )将 以 2016 年 1 月 4 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相关
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
计年度外) 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6 年 1 月 4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交易结束后 登记在册的互利 A 份额、信用互利基金份额 。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互利 A 份额和互利 B 份 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 。折算
前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 10 份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按 7 份互利 A 的约 定收益,
获得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分配。 折算不改变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 折算
前的互利 A 持有人,以互利 A 的约 定收益,获得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分配 ;折算
不改变互利 A 持有人的 资产净值,其持有的互利 A 份额净 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 、份额数
量不变, 相应折算增加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场内份额。 折算不改变互利 B 持 有人的资产净值,
其持有的互利 B 的份额 净值 及份额数量不变。 经过上述份额折算,互利 A 份额和信用互利
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 、信用互利 基金份额、互利 A 、互利 B 的份额 净值折算调整如下:
7
A
10
?
??
?
定 期 折 算 日 折 算 前 信 用 互 利 基 金 份 额 的 资 产 净 值
定 期 折 算 日 折 算 后 信 用 互 利 基 金 份 额 的 份 额 净 值
定 期 折 算 日 折 算 前 信 用 互 利 基 金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定 期 折 算 日 折 算 前 信 用 互 利 基 金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 定 期 折 算 日 折 算 前 互 利 的 份 额 净 值-1.000 )
定 期 折 算 日 折 算 前 信 用 互 利 基 金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 A 的份额净值=1.000 元
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 B 的份额净 值= 定期折算日折算前互利 B 的份额 净值
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小
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2 、信用互利 基金份额、互利 A 、互利 B 的份额 数量折算调整如下:
(1 )信用互 利基金份额份额数量折算调整:
本基金先计 算“定期折 算日折算后 信用互利基 金份额的份 额净值” (见 前述份额净 值 调
整公式) ,再 计算“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数” 。
7A
10
??
信 用 互 利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新 增 的 信 用 互 利 基 金 份 额 数=
( 定 期 折 算 日 折 算 前 互 利 的 份 额 净 值-1.000 )
定 期 折 算 日 折 算 前 信 用 互 利 基 金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定 期 折 算 日 折 算 后 信 用 互 利 基 金 份 额 的 份 额 净 值
场外 “信用互利 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数” 的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
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场内“信用 互利基金份 额持有人新 增的信用互 利基金份额 数” 的计算 结果中,不 足 1
份的零碎份, 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 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 直到
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定期折算日折算前的场外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按前述折算方式, 获得新增场外
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分配。 定期折算日折算前的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按前述折
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分配。
(2 )互利 A 的份额数量折算调整:
本基金先计 算“定期折 算日折算后 信用互利基 金份额的份 额净值” (见 前述份额净 值 调
整公式) ,再 计算“互利 A 的约定收益折算为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 ,将定
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 A 的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计算公式如下:
A
AA ?
互 利 的 约 定 收 益 折 算 为 新 增 信 用 互 利 基 金 份 额 的 场 内 份 额 数=
定 期 折 算 日 折 算 前 互 利 的 份 额 数 ( 定 期 折 算 日 折 算 前 互 利 的 份 额 净 值-1.000 )
定 期 折 算 日 折 算 后 信 用 互 利 基 金 份 额 的 份 额 净 值
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 A 的份额数= 定期折算日折算前互利 A 的份额数
“互利 A 的约定收益折算为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 的计算结果中, 不
足 1 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
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3 )互利 B 的份额数量折算调整:
定期折算不改变互利 B 的份额数量和份额净值。
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 B 的份额数= 定期折算日折算前互利 B 的份额数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 、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 (即 2016 年 1 月 4 日 ) , 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 赎回、 转托管
(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 互利 A 、互利 B 正常交
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 、定期份额 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6 年 1 月 5 日) ,本基金 暂停办理申
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 互利 A 暂停交易、互利 B 正常交 易 。当日,本基金注
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 、定期份额 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6 年 1 月 6 日) ,基金管 理人将公告
份额折算确 认结果,持 有人可以查 询其账户内 的基金份额 。当日, 本 基金恢复办 理申购、
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互利 A 将于 2016 年 1 月 6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 小时,
并于 2015 年 1 月 6 日上 午 10:30 恢复 交易 、互利 B 正常交易 。
五、重要提示
1 、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2016 年 1 月 6 日
互利 A 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6 年 1 月 5 日的 互利 A 的份额净值 (四舍五
入至 0.001 元) 。由于互利 A 折算前 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 2015
年约定收益后与 2016 年 1 月 6 日 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 月 6 日当日可能 出现交易
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 由于互利 A 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 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 信用互利基金份
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 (最小单位为 1 份) , 不足 1 份的零碎份, 按各个
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 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 直到所 有零碎份的合计份
额分配完毕。 持有较少互利 A 份额数或场内 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
得新增场内 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可能性。
3 、 投 资 者 若 希 望 了 解 基 金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业 务 详 情,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8688,021-38569000 或登录 本公司网站 www.gtfund.com 获取相关 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投 资者投资于 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基金 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 书等文件 。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