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达利食品下周五登陆港交所 IPO募资金额两倍于中金

2015年11月11日 07:22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袁东

  拥有众多内地知名食品品牌的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利食品),昨日(11月10日)更新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招股书资料。其中,达利食品此次IPO 最多将募集104亿港元尤为引人注目,因为达利食品如此大的募资金额几乎两倍于刚刚于本周上市的中金公司(03908,HK)的IPO募资金额。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达利食品的实际控制人为许世辉及其家族,该家族拥有达利食品的市值将最多达到715.86亿港元。许世辉家族因IPO而曝光的财富,将大幅度提升自己在富豪榜上的排名。

  按照计划,达利食品股份将在下周五(11月20日)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3799”。

  擅长明星代言广告“轰炸”

  相信经常看电视的朋友,一定对乐虎的广告轰炸不陌生。乐虎其实也是达利食品生产推广的运动功能性饮料。

  事实上,达利食品生产的产品应该是被消费者广为所知的。凉茶的“和其正”、饼干的“好吃点”、面包的“达利园”、薯片的“可比克”等都是达利食品的产品。

  此外,达利食品聘请打广告的明星级别也是颇高,陈道明、周杰伦、许晴等知名演员及歌手都曾为其做过代言。

  在明星代言、广告轰炸的背后,达利食品获得了巨大的市场销售额。根据咨询机构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报告,在2014年度,达利食品的6个核心产品类别,即糕点类、薯类膨化食品、饼干、凉茶、复合蛋白饮料及功能饮料的零售额均超过了15亿元,且在其各自产品类别中均占据领先的市场地位。

  达利食品的业绩也是逐年稳步增长。从2012年至2014年,达利食品的收入分别为108亿、128亿和149亿元,净利润则分别为6.93亿、11.91亿和20.77亿元。今年上半年,达利食品收入85.05亿元,净利润达15.17亿元。

  汇金将认购

  此次达利食品IPO,将在全球范围发售16.94亿股股份,每股最高发售价为6.15港元,最高募集104亿港元。此次发售的股份,占达利食品已发售所有股份的15%,按发售价每股6.15港元计算,达利食品的市值将达到842亿港元。

  而达利食品的实际控制人许世辉家族拥有达利食品IPO后85%的股份,按发售价每股6.15港元计算,市值达715.86亿港元。其中许世辉、陈丽玲(许世辉妻子)、许阳阳(许世辉女儿)分别持有许世辉家族50%、10%和40%达利食品的股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最近公布的2015胡润中国百富榜中,许世辉家族以115亿元的资产排名第262位。而以许世辉家族拥有达利食品的市值算,许世辉家族的百富榜排名将大幅上升,仅次于排名13位的恒大地产老板许家印之后。

  此次IPO达利食品将会募集百亿港元左右的资金,其中20%用于开发、推出及推广新产品;20%新建工厂;20%用于提升销售渠道和推广品牌;30%用于潜在收购及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达利食品的IPO有三名基石投资者参与配售。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中央汇金旗下的JIC Dessert Laboratory,该公司同意认购价值9.5亿元股份。另外两个基石投资者将分别认购8000万美元和7500万美元达利食品的股份。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延伸阅读
  • · 中金公司在港上市首日涨超7%      2015年11月10日
  • · 后IPO时代布局:成长蓝筹“两手抓”      2015年11月10日
  • · IPO重启打新基金再显身手      2015年11月10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