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6日讯 今日晚间,上市公司大智慧(601519)发布公告称,2015年1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5]147 号)。主要内容为: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证券法律法规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拟对公司和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经查明,大智慧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13年涉嫌提前确认有承诺政策的收入87,446,901.48 元;
二、2013年以“打新”等为名营销,涉嫌虚增销售收入2,872,486.68元;
三、涉嫌利用与广告公司的框架协议虚增2013年收入93.34万元;
四、延后确认2013年年终奖减少应计成本费用24,954,316.65元;
五、涉嫌虚构业务合同虚增2013年收入1,567.74万元;
六、子公司涉嫌提前合并天津民泰,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8,250,098.88 元,影响商誉 4,331,301.91 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对大智慧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层人员给予警告,并依据其责任大小分别给予30万元到 3 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大智慧同时也通过公告表示,对于证监会的拟处罚决定不服,并已经依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听证或陈述、申辩。
对于大智慧公司于晚间发布的公告,此前已于5月1日召集大智慧投资者进行集体索赔的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律师表示,证监会拟对大智慧处以60万元的顶格处罚,说明大智慧违规情节非常严重,同时对于造成损失的投资者来说,已经可以正式准备索赔大智慧了。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大智慧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凡是在2014年3月1日到2015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且在2015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均可向大智慧及相关责任人发起索赔,要求大智慧赔偿其虚假陈述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投资差额等损失。许峰称,过去半年,其律师团队已提前登记了近两百位投资者的维权意向,部分投资者的索赔材料已经准备充分,将在第一时间向法院提交索赔材料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