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噪股市的泽熙投资公司总经理徐翔近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让内幕交易再度成为热议焦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此前表示,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正“以从严处罚内幕交易为抓手,净化资本市场环境”。这意味着,未来管理层决心以“高压”态势打击内幕交易。但业内人士认为,在“高压”打击的同时,遏制内幕交易还需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
监管层严打内幕交易
11月1日,新华社发布的一则消息引发高度关注: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徐翔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股市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近日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业内人士称,徐翔被查,成为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和执法机关强力打击股市内幕交易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根据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的信息,截至8月7日,证监会依法对20起涉及内幕交易股票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此后的几个月中,对内幕交易的查处力度有增无减。9月,包括总经理程博明在内,中信证券多名高管因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而被公安机关依法要求接受调查。10月30日,证监会宣布拟对8宗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内幕交易案件占据半数。
处罚与收益严重失衡
在全球范围内,内幕交易均因破坏证券期货市场“三公”原则、践踏市场赖以生存的诚信基础而遭到严厉打击。拥有全球第二大股市的中国也不例外。尽管监管层以“零容忍”的姿态不断加强打击力度,内幕交易仍屡禁不止。违法成本偏低被认为是导致内幕交易案件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
在10月末证监会通报的4起涉嫌内幕交易案件中,当事人分别被处以违法所得2至3倍的罚款。而按照现行《证券法》,对涉嫌内幕交易的个人罚款上限为违法所得的五倍以下。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罚款数额仅为区区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违法成本与违法收益之间的严重失衡,成为内幕交易者不惜以身试法的“动力”所在。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教授表示,应通过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包括建立内幕人员持股报告制度,让上市公司信息阳光化、透明化。对于频繁发生内幕交易行为的家族企业,建议对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限制。
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宋一欣等多位法律界人士则呼吁,在加快《证券法》修订进程、提高违法成本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就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相关民事诉讼出台司法解释,为投资者维权提供法律依据,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