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中证800:更正公告
关于《博时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通日
常申购、赎回的业务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号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博时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开通日常申购、赎回的业务公告》。报告中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4.1 赎回份额限制中“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低赎回份额限
制。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
导致某一场外销售机构的某一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
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内容更正为:“投资者通过场外办理博时证保基金份
额赎回时,每次对博时证保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每
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场外销售机构
的某一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李乔宇)
延伸阅读
|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