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引热议 委员建议金融监管科学化数据化
已经登顶全球的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一方面搭乘着金融改革的顺风车扶摇直上,另一方面却不断传出跑路、违规、叫停等负面信息。如何看待和监管这一行业,成了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互联网金融行业属于典型的舶来品,它最早出现在欧美国家,然而真正发展壮大却是在中国,尤其是2013年余额宝诞生后,互联网金融在全国掀起了一股浪潮,并在2014年“两会”上被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
互联网金融登顶全球提出科学监管新要求
统计显示,过去一年,余额宝的资产规模已经达到5789亿元,在全球来看都属于规模靠前的货币基金。而在余额宝身后,还有它带动的庞大的宝宝军团。另一种互联网金融的形式P2P在国内也是方兴未艾,目前中国已经是世界最大的P2P市场。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改革以来,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获得了井喷式发展。
互联网金融行业也遭遇了成长的烦恼,市场上不时传出P2P等互联网金融公司跑路或是诈骗的丑闻。“网贷之家”的研究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出现提现困难或倒闭的P2P平台数量达275家,今年仅1月份,已有至少69家平台关停或跑路。
众多代表委员纷纷就如何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建言献策。致公党中央提议,根据互联网金融不同的产品和业务类型,将其纳入包括‘一行三会’和地方政府金融局(办)在内的金融监管框架内。
金融监管“抓大放小”也应“扶优限劣”
与此同时,由于监管存在“抓大放小”的情形,市场一定程度出现了大公司不敢创新,小公司胡乱“创新”的现象。
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看来,P2P和众筹将是新金融未来的发展方向。不过,在千军万马涌入P2P之时,几家大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如蚂蚁金服却因此前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未落地而一直观望,不仅不利于行业做大做强,也不利于行业自律的开展。
贺强建言,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摒弃一刀切,实行分级监管。针对规模体量较大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不能单方面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来定义监管的松紧。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也应当作为监管幅度调整的重要参考,进而避免过于从风险控制角度追求"抓大放小",忽视了从行业发展角度“扶优限劣”。 文/江南子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