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作出部署:金融要加大力度支持企业“走出去”
盘活财政“沉睡”资金让公帑有效服务公众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决定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会议认为,加大金融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是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会议确定,一是简化审批手续,便利“走出去”。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由事前到有关部门登记,改为汇兑资金时在银行直接办理。取消境内企业、商业银行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地域限制。简化境外上市、并购、设立银行分支机构等核准手续。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助力“走出去”。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重大装备设计、制造等全产业链的金融支持。推进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采取债权、基金等形式,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长期外汇资金支持。三是健全政策体系,服务“走出去”。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和清算体系。稳步放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创新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大力发展海外投资险。
会议指出,中央和地方联动,盘活各领域财政“沉睡”资金,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发力,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会议决定,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一是将2012年及以前年度各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收回统筹使用。盘活的资金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二是全面清理财政专户,防止资金大量沉淀,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严禁违规虚列支出,严控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和规模。三是对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占比设定上限,明年起不得在预算外新设偿债准备金。在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卫生、社保、环保等领域开展三年滚动预算试点,确保资金和项目对接。让公帑有效服务公众、造福人民。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