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两度提议案推进税收立法回归人大
尽管时间已经过去近两年,但全国人大代表、著名编剧赵冬苓今天仍清晰记得,2013年全国两会时她所提交议案的文号——384号。
2013年是剧作家赵冬苓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年,自称“税收门外汉”的她却提了一个被媒体认为“最有含金量”的议案,她联合31位代表提交了《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者条例的议案》。
赵冬苓注意到,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明确提出,“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这一串专业的表述简单说来就是,以后收税要有法律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条例”的状况有可能终结。这也正是赵冬苓希望推动的。
这位给电视剧《红高粱》写剧本的作家,对税收问题的关注源于2013年全国两会前国务院出台的5条房地产调控措施,这份“史上最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提到,将对二手房交易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一开始,赵冬苓不明白,为什么高达20%的所得税能说收就收,特别是由于这样“突如其来”的规定,还引发了规避税收的离婚潮。
请教税收专家后,赵冬苓才知道,二手房交易税确实是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之前法律早有规定,国务院的调控措施只不过要求严格执行。但在找答案的过程中,她却意外得知,我国目前开征的18个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是通过法律确定的,其他税种的征税依据均为国务院制定的条例或暂行条例。
虽然也有专家告诉赵冬苓,1984年前后,全国人大将税收制定授权给国务院,是有特定历史缘由的。但在她看来,这样的授权当时有合理性,并不代表可以一搞就是30年。税收立法是全国人大的权力,人大代表应该维护这样的权力。于是她联合其他代表向全国人大提交了收回税收立法权的议案。
全国两会之后,赵冬苓收到了全国人大的答复,但这份答复只是简单地回应了一下税收立法权授予国务院的历史沿革。她对这样的回复并不满意,专门写信给全国人大,希望能有实质性的措施,推动税收立法权的回归。
令赵冬苓感到意外的是,2013年的夏天,全国人大预工委的一位负责人居然登门拜访,专门听取她的建议,并且表示税收立法已成为我国法律体系的短板,亟待加强。将条件成熟的税收暂行条例及时上升为法律,是非常必要的。
2013年的秋冬时节,赵冬苓又有意外之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落实税收法定原则”。2014年的全国两会,赵冬苓认为,自己还得继续推动税收立法权回归人大的进程,于是又提交一份议案,希望税收立法回归人大能有时间表。
作为一名剧作家,赵冬苓近两年的时间,居然参加了多场税收专业领域的研讨会,国内顶尖的财税专家她几乎都打过交道。她说自己提出了税收立法方面的议案,就得有专业的知识储备。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