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力推期货投资者结构机构化
国内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机构化”的趋势正在不断加快,而推动投资者结构“机构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则是推出期权和商品期货ETF。
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理事长李正强近日在“第十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表示,国内商品期货市场参与者结构有着明显的“中国特色”,当前市场发展及机构投资者培育已具备非常好的条件,今后将有更多专业化的机构投资者参与期货市场。
在李正强看来,中国商品期货市场参与者结构有着明显的“中国特色”,一是市场参与者基本都是境内的,二是机构投资者较少,而这一状况需要改变。
事实上,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对于期权和商品期货ETF的准备十分充足。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杨迈军也指出,期权更有利于金融机构和更广泛的机构投资者来参与,也更便于一般的投资者通过期权管理期货的风险,这样一些品种都应该加快准备并推出。
针对市场关心的商品期货指数ETF产品开发,李正强表示,在指数产品、商品ETF研究开发方面,大商所和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合作良好,目前嘉实基金和中信期货已开发了与大商所品种相关的大宗商品的ETF,东证期货和华泰百瑞资产管理公司也已经发布了基于大商所相关品种的大宗商品指数,并准备开发ETF,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正处于审批过程中。
证监会负责人在今年9月份曾表示,在国内推出商品期货ETF,一是可以引入机构参与商品期货投资以改善当前商品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二是拓宽基金业发展空间,三是满足投资者多样化资产配置需求,四是有利于增强证券经营机构服务投资者和实体经济的能力。
证监会认为,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商品期货ETF作为公募基金,对期货杠杆、策略、风险进行了严格控制,因此,商品期货ETF的投资门槛会低于直接投资高杠杆的商品期货门槛,可适合并满足大众投资者的组合资产配置需求;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参与商品期货ETF可以间接投资于商品期货市场,并利用组合投资的方式分散期货市场风险,使机构投资者的资产组合更加多样化,对其完善资产配置、规避投资风险起到积极作用。
不过,在国内推出商品期货ETF仍需解决两方面问题,证监会认为,一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在系统准备、业务指引制定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应做好投资、风控和估值等系统对接和运营准备。
对于商品期货ETF对证券和商品两个市场的影响、证监会认为,商品期货ETF打通了证券与商品两个市场,一是推出商品期货ETF能够进一步丰富基金产品线,满足投资者多样化资产配置投资需求;二是商品期货ETF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商品交易,改善商品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提高市场活跃程度和流动性,促进商品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宋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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