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洋:研究开展碳期货交易的可行性
证监会副主席姜洋22日在北京表示,下一阶段,证监会将继续创新期货市场品种,推进碳交易试点,研究开展碳期货交易的可行性。
他是在当天举行的“2014新浪金麒麟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
姜洋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实践中,碳期货价格透明度高、公允性强,能够较好地反映碳排放权资产的价值,引导社会资本向绿色低碳行业倾斜,促进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企业的发展。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推进碳交易试点和统一碳市场的顶层设计,研究开展碳期货交易的可行性。
姜洋还表示,支持民营资本进入证券期货行业。证监会将逐步放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准入限制,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服务包括新兴产业在内的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为互联网企业参与资本市场创造条件。
姜洋提出,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在这方面,证监会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股票市场方面,改革创业板市场,降低财务准入门槛,申报企业不再限于新能源等9大行业,建立小额、快速、灵活的再融资机制。债券市场方面,推出了不设行政审批、没有财务准入门槛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为广大新兴产业企业拓宽了直接融资渠道。私募市场方面,由于私募基金的市场化程度高、业态多样,证监会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管领域不设前置审批,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实施自律管理,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能够较为快捷地设立。
姜洋表示,下一阶段,证监会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不断增强资本市场服务产业能力,更好地促进创新创业。例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多层次股票市场建设以及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
(责任编辑:宋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