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意见》 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新蓝图绘就
经济日报北京11月18日讯 (记者 姚 进)无论在以社会保险为主还是以商业保险为主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充分发挥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同效应,实现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机制的有机结合,已成为行之有效的手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而且列举出详细的路径措施,分别是实现商业健康保险运行机制较为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投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显著提高等。
“原来报销要三四个月,现在只要一个月就能拿到钱。保险公司的参与让农民看病报销更快、更方便了。”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井峪村村民王建华自从做了心脏支架手术后,每个月都要到医院开药进行维持治疗。
给王建华带来上述感受的,正是北京市平谷区政府与人保健康北京分公司开展的“北京市平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保联办项目”。此模式中,人保健康承接了平谷区新农合50%的基金(其中有一定比例的大病保险资金),承担了50%的基本医疗赔款,并提供全流程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不止是人保健康一家,仅2014年上半年,就有13家保险公司在26个省份开展大病保险,覆盖人口4.7亿;保险业参与各类医保项目经办服务人口2.9亿。“大病保险近年来快速发展,不仅扩大了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实现了对于医疗费用的控制和医疗行为的规范。”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宋福兴表示。
大病保险的重要性在此次文件中被专门提及。其中,《意见》确定,“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决心。
“《意见》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用地、产业投资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支持政策,倾力勾勒发展‘大健康’的政策脉络,将释放巨大的政策红利,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将得到有效激发和进一步释放。”宋福兴预测。
需求增加了,供给如何匹配?对此,《意见》着重提出,要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同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针对不同的市场设计不同的健康保险产品。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在健康保险领域做了不少尝试。数据显示,目前有近100家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备案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达2200多件。2009年至今,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累计支付赔款超过2100亿元。
但总体看,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在总保费中的占比不足7%,而在成熟市场,这一占比一般达20%至30%;健康保险支出在医疗卫生费用总支出中占比不足2%,而发达国家的占比一般达10%左右。
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是国际上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通用做法。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实施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措施之一,就是尽量缩小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使政府专注于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工作,鼓励私营部门以提供医疗保障计划的形式参与医疗福利资源的配置,形成政府与私营部门在医疗保障管理中的有效合作。
“无论在以社会保险为主还是以商业保险为主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充分发挥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同效应,实现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机制的有机结合,已成为行之有效的手段,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