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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企又享税收利好

2014年10月09日 08:12    来源: 金融投资报    

  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免税额提高至3万元。

  根据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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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企又享税收利好

2014-10-09 08:12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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