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调整明确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范围
2014年07月11日 17:20
来源:
中国证券网
今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邓舸介绍了《办法》调整范围:将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明确为“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办法》还明确“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投资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二条)。《办法》还明确:“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
(责任编辑:李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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