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土豆网侵权被点名
随着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临近,昨日(4月22日),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了2013年度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央视热播的《舌尖上的中国》被侵权案最引人注目。而该案的被告方系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经营的网站 “土豆网”在上述节目热播期内擅自传播,构成侵权,历经两审被判败诉,赔偿约24.8万元。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许春明教授昨日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指出,网络侵权目前是版权侵权的重灾区,但视频网站正版化是必然趋势,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商业模式的需要。
土豆被点名
“《舌尖上的中国》是中央电视台摄制的大型美食类纪录片,央视对其享有著作权,并将该节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原告——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府网站昨日披露,本案被告方是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土豆网”上提供了《舌尖上的中国》在线点播服务。原告方认为土豆网未经许可在涉案节目热播期内提供在线点播服务,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被告则辩称,他们提供的是存储空间服务,而涉案作品系网友上传,但未就该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指出,“土豆网”作为影响力较大的专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舌尖上的中国》热播期内就擅自传播涉案作品,而且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较长,给权利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一、二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4.8万元,有利于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该案促使各互联网视频提供者加强自律和行业管理,对日益多发的互联网视频侵权案件有警示作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除了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之外,电影《寒战》的版权持有人安乐影片公司也曾将“土豆网”运营商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根据今年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的信息,电影《寒战》上映仅十余天,便出现在土豆网供网友分享。
上海一中院在二审时认为,《寒战》一片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和知名度,且安乐公司曾于公映前已发出律师函,全土豆公司仍未采取相应措施,主观过错程度较大,被控侵权视频于影院热播期即在“土豆网”上传播,势必对影片票房收入造成一定影响。被控侵权视频播放前及播放过程中均存在广告投播,全土豆公司借此获得了收益。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全土豆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明显过低,遂改判其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加上合理费用共计赔偿12.5万元。
正版化成趋势
许春明教授昨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作为内容分享服务网站,即网络存储服务提供商,一般不会构成直接侵权,但当明知或应知用户上传的作品是盗版而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即构成间接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而在认定是否主观过错上,比较通行的规则是避风港规则,即通知删除规则,权利人向网络服务商发出符合法定条件的通知,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删除或者断开链接,否则就会被认定主观上已经是明知而承担侵权责任。
“但现实中存在滥用避风港规则,出现消极应对、明知故犯的情况。即不通知就不删除,这种方式不利于维护权利人的利益”,许春明进一步表示,于是就出现了另外一个规则,即红旗标准规则,如果内容分享服务网站上提供的作品是明显侵权的,如档期内的电影,如果这些视频网站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将可能被判侵权。
“上海一中院自2011年至2013年间审结的317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124件,其中涉及视频分享网站的有102件,占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总数的八成以上”,《人民法院报》此前报道中指出,从部分视频分享网站数年来一直作为被告的情况来看,有必要适度提高赔偿数额,以确保既能真正弥补损害,又能充分发挥侵权行为法的制裁和指引功能,回应社会要求加大保护力度的呼声。
许春明指出,一个好的现象是,现在视频网站都走正版化道路,不少视频网站都跟相关版权人签订了版权许可协议,这既是法律的推动,也是商业模式的需要,如果再不正版化,必然被市场所淘汰。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