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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打补丁:证监会五举措力推市场化

2014年03月24日 07:12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全国“两会”刚刚结束,资本市场新一轮改革大幕迅速拉开。

  3月21日,证监会接连发布重磅新政,内容包括酝酿已久的优先股开闸、新股发行制度的优化;另外,创业板IPO门槛降低、再融资放开及退市制度完善等政策也在征求意见中。这些政策,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步骤,对于当前的资本市场格局也将产生深远影响。《每日经济新闻》今日推出“证监会市场化改革组合拳”专题报道,通过采访、综合业内各界对于这轮改革的最新观点,以解读对市场、相应板块、个股的深层次影响。

  3月21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措施、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有关文件的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措施的相关条款尤为引人注目,该措施主要针对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改进,堪称“IPO新政修订版”。

  相对于之前的《意见》,此次IPO新政修订版添加了诸多重磅内容,“修订版”明确优化了老股转让制度,将募资额与募投项目脱钩,规范网下询价和定价行为,进一步满足中小投资者认购需求以及加强配售、事中事后监管。

  优化老股转让制度

  此次的修订方案指出,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发行人、转让老股的股东和相关网下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财务资助等不当利益安排。

  此举无疑是针对奥赛康老股转让问题。1月9日,奥赛康公告经协商确定的公司发行价为72.99元/股。按此价格计算,奥赛康首发募资8.66亿元,但是控股股东通过老股转让将套现31.83亿元,正是这一数字令市场质疑声不绝。

  对此,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此举明显对于老股转让有限制,同时可以减少市场的压力。”另有深圳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老股转让获得了限制,我个人觉得这块业务可能要暂停。”

  募资额与募投项目脱钩

  证监会上周五指出,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强化募集资金合理性的信息披露。新股发行募资数量不再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强制挂钩,但要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特点、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等因素从严审核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李大霄对此表示,“从这个改变看,能说明募投可能更贴合实际。”

  上述深圳投行人士表示,“这个政策是对的,对于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十分正确。因为企业拿到钱做什么是企业自己的事,募投项目需要证监会审核,但是实际投向应该让企业自己做主。”

  规范网下询价和定价行为

  证监会提及,将规定网下投资者必须持有不少于1000万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份。由证券业协会在自律规则中细化网下投资者需要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定价能力等条件,对不具备定价能力、未能审慎报价、在询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布,推动形成具有较高定价能力的投资者队伍。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股票发行是卖方市场,一、二级市场差价客观存在,打新、炒新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市场上具有高素质、理性投资理念和较强定价能力的投资者并不多,某些投资者甚至存在投机报价、串通报价、人情报价等情形。针对这种现象,证监会提出了规范网下询价和定价行为的举措。

  英大证券李大霄表示,“1000万的门槛才能参加,无疑有助于淘汰纯粹的打新者。”另有杭州私募人士则对记者表示,此举无疑将规范市场询价机构,可能会影响到一部分询价机构,往深层次说,对发行方保荐机构也有影响,因为大家都希望公司卖个好价。

  增加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档次

  新措施提及,增加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档次,对网上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要求网下保留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10%,其余全部回拨到网上。同时,网下配售进一步向具有公众性质的机构倾斜,在现行向公募和社保基金优先配售40%股票的基础上,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再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优先配售给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

  回顾A股市场,新股申购的本质就是资金为王,散户资金少、中签率低,无力与机构竞争,导致绝大部分筹码落在机构手中。如果上市后散户跟风进入,等待他们的往往是机构高位派发筹码。这种套利模式已经吸引了市场巨量资金参与,打新机构关注的是自己手中能拿到多少筹码,而不是新股的发行价。

  分析人士对此表示,这条措施或令散户参与新股申购的中签率在一定程度上提升。

  加强对配售过程监管

  证监会表示,将加强规范性要求,增加禁止配售关联方,禁止主承销商向与其有保荐、承销业务合作关系的机构或个人配售。规定公募基金等公众投资机构的配售比例应当不低于其他投资者。在网下自主配售时,承销商对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应当相同。

  另外,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后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加大事中事后检查力度。在承销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加大对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证券业协会还将采取相关自律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最后,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强调,新股发行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统筹平衡好改革的力度和市场承受的程度。改革的成效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内相关各方的市场博弈才能体现,需要放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来观察和检验。

  《《《

  业内:退市制度应跟上

  此次证监会提出的一些改革措施获得不少业内人士的赞许,但也有部分人士表达了不同的意见。

  有不愿具名的券商并购部经理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达了另一番观点,他认为,“这次的修订改革措施明显针对去年11月30日《意见》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很强,从这个角度来说,证监会的良苦用心大家都能理解,但是,这次还是技术性的修修补补,没有太大意义。”

  “其实上一轮(IPO改革)出的最大问题,就是奥赛康为什么出现那么高的市盈率,这就是证券市场不理性,市场定价功能不完备,一群疯狂的投机者在炒作,新股发行改革就应该让机构投资者恢复理性”,上述券商人士表示,应该从退市开始,将“垃圾”打扫干净。这时候投资者就警觉了,不用证监会管。

  无独有偶,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达了类似观点,“现在的问题不是老股转让的问题,新股的‘三高’才是重要的问题,现在应该尽快推行注册制,让IPO‘身价’贬值,因为所有问题都是指向IPO发行价过高,此前的新股发行体制极大推高了IPO的身价。这次出台条款仅是技术上的修修补补,作用不是太大。”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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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4 07:12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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