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地区首日备案31笔共计6419万元
2014年03月03日 07:44
来源:
成都商报
3月1日是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的首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温州市金融办获悉,当日上午8时许,温州第一单大额民间借贷备案在该市永嘉县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落地。温州市金融办统计数据显示,《条例》实施首日,全市共备案民间借贷31笔,金额共计6419万元。其中单笔金额最高的为1000万元,有多笔借贷金额不到300万元,并不在《条例》强制备案范围之内。
据了解,温州市首单备案的民间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由个人出借给企业。借款方为温州市永嘉县某阀门企业,借款利率为月息1.2分(年化利率14.4%),期限为1个月。借入方企业的财务经理李先生表示,以往也曾通过民间借贷融资,但1000万这样的大笔金额借贷还是第一次。“如果没有在服务中心备案,我们是不敢借的,怕触及‘非法集资’红线。现在按程序备案就能得到法规保护,属于正当行为。”
昨日,接受记者采访的温州市鹿城区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实施首日即有多笔备案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备案制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据透露,温州市还将进一步完善民间借贷登记与备案管理系统,加强备案信息保密工作,使这项制度进一步成为民间借贷风险的“防火墙”和“预警器”。成都商报记者 张蒙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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