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项省级管理事项下放至前海 广东三新区政策布局完成
继横琴新区、南沙新区被赋予多项省级管理权限后,前海管理局近日也获准实施下放的9项省级管理事项以及4项委托的省级管理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除在电影和出版等领域的相关审批权限与此前下放给横琴新区的相重合外,前海此次还获得了多个行业的特有审批权限。
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翔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下放的管理事项与新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密切相关,此举意在引导和鼓励新区发展优势产业。
张翔认为,上述三个新区获准实施的省级管理事项的不同,主要源于各地的定位和地理位置,但这些都是广东省在权限范围内为了推进新区发展的举措,“尽最大的努力自我改革,把省一级权限赋予下一级单位。”
前海获准实施9项省级管理事项
新年刚过,《广东省调整由前海管理局实施的省级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正式公布。根据《目录》,前海管理局获得多项机构的设立审批权。
以往在前海注册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权属于广东省财政厅,但《目录》规定,上述机构可由前海管理局设立审批。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的设立、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的权限都下放至前海管理局。
此外,在前海注册的旅行社(含港澳),其设立审批包括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受理经营出镜旅游业务申请的权限,也都下放至前海管理局。
除上述项目外,前海管理局还获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放的两项管理权限,这两项权限此前已下放给横琴新区,即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对外开展影视活动交流审核,以及申请设立新华书店、外文书店,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张翔介绍称,省级管理权限的下放,一般是在中央还未出台新的政策,下一级职能部门在相应审批事项上遇到障碍时,省级政府为推进发展进程而采取的应对之策。
“深圳在建设特区的过程中,也获得过不少省级甚至中央的权限下放,主要目的是推进新区的改革发展进程。”张翔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称。
三新区授权各有侧重
从时间顺序上看,广东的三个新区,前海的省级管理事项目录最晚公布。
横琴早于2012年获16项下放实施的省级管理事项以及5项委托实施的省级管理事项,而南沙新区也于2013年初获14项下放实施的省级管理事项、4项委托实施的省级管理事项。
然而,在实践中,三个新区被赋予的社会权限存在一定差别。对比发现,横琴和南沙两地涉及内外资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以及基建工程上的审核权限较多,而前海更多针对具体产业的设立审批权。
张翔介绍称,南沙、横琴和前海三个新区,只有前海享有计划单列市的行政定位,享受副省级的管理权限。“广东省级管理权限下放,如果涉及副省级的权限,前海本身就已经具备,但南沙和横琴不具备,就需要省里授权。”
相关人士认为,此次前海公布的省级管理目录,是对前海2013年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前海加快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中被授予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落地。
对于三个新区中省级管理事项目录的不同,张翔认为,这主要基于三地在区域和定位上的差别。谈及前海管理事项目录中涉及的具体产业,张翔认为,政府的每一次授权都和新区的定位以及发展方向密切相关,“涉及的产业,一定是新区优先考虑发展的产业,出台相关政策上的支持,也是为了鼓励和吸引外界对相关产业进行投资。”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