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投资者可间接投优先股
2013年12月16日 07:45
来源:
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针对市场对关于优先股转换及中小投资者参与优先股问题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中国证监会官方微博昨天回应称,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基金产品、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间接投资优先股。
证监会指出,对于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目前A股市场的任何投资者都可以进行投资,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直接买卖,不存在任何限制。对于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由于其条款设计较公开发行的优先股更加灵活,也更为复杂,市场风险相对更大,《办法》规定了合格投资者范围,允许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认购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并要求优先股交易或转让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应当和发行环节保持一致。
证监会称,上述规定是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也有利于保障优先股试点平稳实施,对于不属于合格投资者范围的中小投资者,虽然无法通过直接投资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但可以通过投资基金产品、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间接投资优先股。
同时,证监会官方微博还表示,并非所有优先股均包含可转换条款。
(责任编辑:郑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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