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年1月1日起农民工享同等失业保险
2013年12月11日 11:15
来源:
华西都市报
杜强
11月26日,四川省人社厅公布我省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失业保险的新政,从明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失业后享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失业保险待遇。该政策5年内有效。
昨日,记者从南充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了解到,南充市目前正在为推行这一新政做前期工作。按以前的政策,以南充目前每月最低工资1000元为例,此地城镇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后失业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每个月能领到700元;而与城镇职工同样情况的农民工失业后,只能一次领取455元的生活补助费,远远低于失业保险金水平。明年1月1日起,将大幅度提高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延长享受待遇时间,消除城乡差别。(实习记者 杜强)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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