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行老人意外险 公共场所摔伤可获赔
2013年11月28日 07:27
来源:
京华时报
保障人群
在京50至59周岁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不分户籍。
保障场所
涵盖老年人市域内可享受优惠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类场所,但在家期间(接受与政府签约的为老服务单位及志愿者服务期间除外)、在商业场所期间、离京旅游期间等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除外。
保险费用
每份每年15元,每人最多购买4份。7万困难老人投保政府买单,其他老人自主投保。
理赔标准
老人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意外伤害(包括中毒、身体残疾、身故等),每份最高可获赔5万元;如入院治疗,每份治疗费用赔付总额不超5000元。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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