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试点一个月的家具以旧换新工作定于今年7月正式启动。根据北京市商务委昨天发布的《2013年北京市家具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本次惠民政策将持续半年,中标的销售企业从去年试点的5家企业16个门店扩展到11家企业33个门店,消费者购买4类家具,单件家具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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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申领补贴所需材料
消费者要提供《北京市家具以旧换新凭证》回收联;购买新家具的发票、合同(出示原件,企业留存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件(出示原件,企业留存复印件)
交付旧家具及发放家具以旧换新凭证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购买人申领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
■销售
企业名单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具广场有限公司北京集美家居市场集团北京城外诚家居广场
北京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市场有限公司强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
北京家和家美家居市场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欧罗汇国际家居商贸有限公司(原北京百强国际家居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鑫海韵通商业大楼
补贴限四类家具
根据《办法》,从7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在中标的家具销售企业购买四类新家具(柜体、沙发、床具、桌椅,且必须可以移动)时,购买人交旧购新,可获得新家具实际销售价格10%的补贴,由政府和家具销售企业分别补贴5%,单件家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据了解,以旧换新政策对于消费者置换的旧家具新旧程度不作要求,但购买的新家具与交送的旧家具应为同一种类、同等数量。同时,新家具的购买人、旧家具的交送人、补贴的申请人应为同一人。
新家具交付地点与旧家具交付地点一致的,在家具销售企业交送新家具的同时,由购买人无偿交出、家具销售企业免费回收旧家具,家具销售企业向购买人开具《北京市家具以旧换新凭证》回收联;新家具交付地点与旧家具交付地点不一致的,家具销售企业可提供有偿的旧家具回收服务,购买人应支付旧家具回收费用。
厂商不得变相提价
《办法》规定,参与以旧换新的家具销售企业不得随意或变相提价;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的家具产品;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限制消费者同时享受企业促销优惠和政府以旧换新补贴。
另外,购买人参与家具以旧换新领取补贴后退换货的,按照现有退换货的规定执行;退货的应将5%的政府补贴退回。
旧家具不得再销售
回收的旧家具如何处理?去年试点期间的规定是:可再使用的由家具销售企业交合法的二手家具经营者回收或进行公益捐赠。
但是今年,回收的旧家具将不再允许被当作二手家具销售。《办法》规定,销售企业回收的旧家具,应全部交由旧家具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旧家具拆解处理企业将可再利用的拆解物交合法的再利用企业,实现资源回收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废料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