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委金融办消息,近日,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对一起以投资“中药材委托种植项目”为幌子的非法集资案提起公诉,两名被告人获刑。该案揭露了不法分子假借农业项目名义,以高额固定收益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的骗局。
【案例】
该案源头为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推出的“某中药材委托种植管理”项目,其以年化24%的高额固定收益为诱饵,通过散发传单等方式吸收资金。为扩大规模,主犯成立分公司,由宋某带领推广团队使用虚假身份,通过夸大前景、组织考察等手段诱骗投资,团队可按募集金额的20%每日提成。陈某则担任分公司客服部负责人,负责招揽客户。
2025年,宋某主动到案,陈某被抓获。经审计,宋某涉案期间吸收资金3400余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1000余万元;陈某涉案期间吸收资金1400余万元,造成损失近700万元。二人最终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骗局拆解】
该骗局是典型假借实体农业项目的非法集资,手法可拆解为以下几点:
收益虚高,违背产业规律:假借中药材种植名义,承诺年化24%的固定高收益,远超行业正常盈利水平,以此作为诱饵。
虚假造势,降低群众戒备:通过派发传单、组织实地考察等接地气方式包装项目,夸大前景、隐瞒风险,用实景宣传骗取信任。
高额返佣,层层扩散吸金:建立推广与客服链条,以高额日结提成为噱头,招揽人员快速扩大集资规模。
资金空转,典型庞氏模式:所募资金未实际投入种植经营,主要用于兑付前期收益和发放提成,依靠新资金维系,属于“庞氏骗局”。
【温馨提示】
湖南省委金融办提醒公众:务必高度警惕假借中药材种植、农业托管等名义,承诺超高固定收益的投资项目,此类保本高息承诺多为非法集资诱饵;切勿被实地考察、实景展示等包装手段迷惑,不轻信口头承诺;明知项目涉嫌非法集资仍提供帮助并获利的,可能构成共同犯罪。请树立理性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来源:湖南省委金融办)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