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太原市场监管消息,非法集资是严重破坏金融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提升公众识别防范能力,相关部门梳理了非法集资的定义、新型套路及防范要点,提醒广大群众警惕高利诱惑,理性投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非法性”,即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二是“利诱性”,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投资回报;三是“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当前,非法集资呈现多种新型套路:
一、许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以“暴利”为诱饵,初期常按时兑付本息,待资金规模扩大后便转移资产或潜逃。
二、编造虚假项目。常借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政策名义,以元宇宙、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等为噱头,或假借委托理财、电子黄金等新概念,编造虚假项目骗取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通过明星代言、媒体专访、网络推广等方式制造声势,甚至利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事发后迅速关闭平台逃匿。
四、利用亲情诱骗。通过传销式手法,以“高额回报”谎言拉拢亲友参与,导致集资规模快速扩张。
为有效识别防范非法集资,应做到以下四点:
一、抵制诱惑。不轻信高息理财、高息保险,警惕“先返息”等诱饵和小礼品诱惑。
二、树立正确投资意识。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渠道咨询购买产品,不与非正规从业人员签订协议或接收个人票据。
三、保护个人信息并积极举报。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风险提示,遇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投诉。
四、理性识别产品。牢记“四看三思等一夜”: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是否具备金融牌照或批准文件;二看宣传内容,是否暗示“无风险、高收益”;三看经营模式,项目是否真实、资金去向是否清晰;四看参与主体,是否针对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是否了解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能否抵御风险。
“等一夜”:对投资集资宣传不盲从,应先征求亲友意见,冷静思考后再做决定。
来源 | 人民网、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中心、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来源:太原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