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店变身“黄金银行”,托管资质存疑、涉嫌非法集资
随着现货黄金价格再创新高,消费市场也开始暴露出风险事件。
近日,中国黄金北京一加盟店突然关闭,引起了消费者的关注和担忧。且据媒体报道,有多位消费者反映,他们多年来一直在该店购买黄金并委托其进行托管,因店铺关闭,黄金无法兑现造成财产损失。
行业资深人士对第一财经分析称,实物黄金的托管业务是受到严格监管的,仅限于由金融机构发起设立,而金店并不具备开展此项业务的资质。这些事件频繁发生,暴露了金店在托管黄金业务上的资质问题和潜在风险。
3月5日,第一财经联系到了位于上海地区的一家中国黄金门店,以了解有关黄金金条投资及托管业务的具体情况。店员在电话中介绍称“当天金条的价格为499元每克,而工费则为每克14元。门店之前提供黄金托管服务,但目前该项业务已经暂停。”对于托管服务,店员解释说,投资者可以选择在一个月后的任意时间取回黄金,或者选择数月甚至数年后取回,可以享受工本费的优惠政策。
同时,为了了解中国黄金方面的回应,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该公司,但截至发稿时仍未得到任何回复。
涉嫌非法集资
实际上金店跑路、黄金消失这类风险事件近年来频繁发生。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金店为了吸引消费者,承诺给予托管黄金一定的投资回报。”上述资深人士指出,“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金店的合法经营范围,涉嫌非法集资,进一步加剧了风险。”
为加强对黄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黄金积存业务防范黄金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
早在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办发〔2018〕222号)。
其中明确指出,黄金积存,是指金融机构按照与客户的约定,为客户开立黄金账户,记录客户在一定时期内存入一定重量黄金的负债类业务。黄金积存业务仅限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开办。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可通过其他金融机构或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黄金积存产品。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黄金积存产品要符合《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印发的规定。
《办法》还提到,代理销售黄金积存产品的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黄金账户、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不得将代理销售黄金产品这一事项用于宣传本机构或其他机构的任何其他业务。
201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将受托的投资者财产投资于实物黄金或黄金产品的金融服务。
且同样要求,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发起设立黄金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通过其他金融机构或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互联网机构等代理销售其发行的黄金资产管理产品,要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黄金托管风险频发
近年来,中国黄金加盟店屡次被曝出消费者托管金条后难以取回的问题,金店跑路、无货兑换等案例屡见不鲜。此类黄金消失的案例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
2023年3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特别警示公众警惕宣传稳赚不赔的黄金托管骗局。
具体看来,此类骗局通常以签订书面合同的形式,让投资人将黄金交由公司托管,并承诺以高价回收,使投资人获得利润。或者,公司通过出具虚假的银行保险单,让投资人出资投资,而公司则代为托管黄金,承诺到期卖出后可获得高额回报。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彻底揭开了这种黄金投资骗局的真相。2021年12月,隋某某在沂源县注册成立某珠宝有限公司,以高回报、无风险为诱饵,骗取客户与某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托管黄金买卖合同。然而,当合同到期后,隋某某等人却失联了,而公司提供的保险单也被证实是虚假的。据披露,该公司先后吸收数十名投资者的存款达600余万元,造成群众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此类案件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面对高回报的投资诱惑时,务必保持警惕,审慎选择投资渠道,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