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资茶叶为诱饵非法集资70余万!这家公司成立不到10天被查,受害者多是老人
案发:
茶业公司成立不到10天被查
以投资返利等为诱饵,非法集资70余万
涉事公司名为贵州迪百茶业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在2020年9月15日注册成立,但不到10天便被查了。
据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24日的消息,在此之前,该局联合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经侦大队等部门,对辖区一家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核查发现,贵州迪百茶业有限公司打着销售茶叶产品的幌子,采用到店免费领取精美礼品、免费参加公司组织户外一日游活动的方式吸引顾客,再以消费返利、投资返利、推荐提成为诱饵,欺骗了许多老年人,非法集资金额达70余万元。
该公司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拆东墙补西墙,该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为防止更多的老年人受骗,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封。
判决:
男子安排他人注册公司
幕后实际经营管理,获刑4年半
贵州迪百茶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与1980年出生的男子苟某某有关。经法院审理查明,公司正是在苟某某安排下,由徐某某联系陈某某(两人均另案处理)注册成立的。
该公司由陈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提供个人银行卡用于接收资金,租赁公司经营场所,由苟某某和徐某某负责实际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主要开展的业务是以投资茶叶为诱饵,以高额利息为吸引,以街头发放传单和电话宣传方式,公开向不特定公众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吸收资金。
苟某某获得所吸收资金后,拒不交代资金去向。至案发,该公司共向72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共计75.2万元,返还利息12164元,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739836元。
该案在云岩区人民法院一审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为苟某某的行为可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并据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苟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此外,扣押的赃款4万余元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判决还责令苟某某退赔69.9万余元,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公安机关扣押的作案工具POS机2台予以没收销毁。
法院提示:
警惕非法集资类养老诈骗
老年群众应谨慎投资高额返利项目
老年安则家庭安,家庭安则社会安。非法集资类养老诈骗犯罪严重损害老年群体的财产权益和精神健康,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法院提示,老年群众要谨慎投资高额返利项目,在实际投资前要多与子女、亲戚沟通商量、征求意见。投资返利项目要做到“三留意一抵制”:一是留意投资项目是否完成登记、备案,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二是留意投资项目是否真实合法;三是留意投资项目承诺的返利收益是否符合通常市场规律;抵制“高额返利”“高价回购”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守护自己的“钱袋子”安全。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