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团贷网”案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公告显示,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军、张林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下称“团贷网”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金归集、资产变现、损失核对等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判决及核损情况,开展集中资金清退工作。
公告显示,本次资金清退自2024年2月3日开始,资金清退对象为已在“团贷网案损失核对清退平台”按规定核对并确认损失金额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但依法不应清退的除外。受损集资参与人已去世的,由其已在“团贷网案损失核对清退平台”参与核损的继承人代为受领清退款项。
根据已确认的损失金额按比例核算
在清退金额方面,公告显示本次资金清退的比例,根据归集的现有可清退资金总额与审计核定的总损失金额统一核算确定。
各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根据其已确认的损失金额,按以上统一资金清退比例核算确定。
同时,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本案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发还,不设立线下资金清退发还窗口,不安排现场办理退款手续。
此外,公告显示,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办案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切勿听信和传播不实信息,对故意编造、传播不实信息、煽动聚集闹事、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