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资本”非吸案如何转化为集资诈骗

2024-01-26 10:5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出的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近日发布。这十大案件均为该报2023年所报道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社会关注度高、裁判结果具有重大意义或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的案件。

  集资诈骗近90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26亿元的“小牛资本”非法集资案位列第二。

  就在十大案件发布的前不久,即2023年11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小牛资本)主要负责人彭铁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彭铁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小牛”爆雷

  涉案公司股权9991万股

  天眼查显示,小牛资本成立于2013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综合性金融科技服务公司。该公司主要通过旗下“小牛在线”“钱罐子”等P2P平台开展线上非法募资,并通过“小牛财富”“小牛基金”等对外发售私募基金产品非法募资。小牛资本曾经是广东规模最大的P2P平台之一。

  但随着P2P行业遭遇强监管,小牛资本的问题逐渐暴露。自2017年10月起,“小牛在线”资金出现流动性困难,投资人资金无法按时兑付;2018年,“小牛在线”爆发大规模逾期并牵连到其他子板块;2019年3月,“小牛新财富”大面积逾期。

  2020年5月,“小牛在线”宣布退出P2P业务,并承诺退出期间,平台股东及高管不跑路、不失联、不撤资,与全体出借人共进退。但仅兑付了2.38亿元,兑付比例为2.28%,其余款项无法兑付,引发“爆雷”。2021年1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对小牛资本立案侦查。

  2021年5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南山公安”发布了关于小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即“小牛资本”)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据公告,警方已累计冻结涉案账户663个,追缴资金1.4亿余元人民币,查封涉案房产1056套,冻结涉案公司股权9991万股。其中,在查封的1056套房产中,深圳市住宅3套、商铺4套;广州市住宅108套、商铺858套;佛山市商铺76套;上海市商铺6套;哈尔滨市住宅1套;查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湖南省汉寿县辖内土地共2处,合计24037.5平方米。

  公开资料显示,彭铁为小牛资本法定代表人、实控人。他曾担任佳兆业集团(01638.HK)旗下佳兆业金融投资公司总裁,还参与创办了网贷平台人人聚财,之后离开并于2012年创立了小牛资本。彭铁有个哥哥叫彭钢,大他5岁。

  据媒体报道:这对兄弟出生于湖南邵阳乡村,草根出身,短短几年便在深圳成为金融大鳄,人送外号“钢铁侠”。借助前几年互联网金融风口,“钢铁侠”兄弟在深圳组建了P2P网贷平台,对上百万投资者进行无情收割,最终彻底暴雷。

  顶格判罚

  实控人被判无期徒刑

  2023年7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彭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彭铁等1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广东高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1年间,彭铁成立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后与彭钢等人通过旗下子公司的“小牛在线”“小牛钱罐子”P2P平台,以及子公司“小牛投资”“小牛新财富”“小牛基金”以私募理财产品形式向131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026亿元,其中126亿元本金未偿还。其间,彭铁、彭钢等6人明知公司资金缺口巨大、坏账率畸高,仍继续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且将所募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及彭铁个人支配使用,集资诈骗89.34亿元。

  “综合考量全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等,一审法院认为彭铁对投资人资金极度不负责任并造成人民群众巨额财产损失,对其不予从宽处罚,数罪并罚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郑思思说,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据了解,彭铁等人归案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金、股票、股权、房产等资产追缴。目前已追缴到案的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将责令彭铁等人继续退赔。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冯辉在点评此案时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类案件,一直是我国金融监管严格防范、刑法严厉打击的对象。但是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机关、司法机关多年来的监管和审判环境下,依然爆发“小牛资本”这样持续时间长达近十年、涉案金额逾千亿元的案件,触目惊心、发人深省。一方面,说明金融监管和金融司法工作任重道远,非法集资类案件的防范和打击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尤其是在P2P、网贷、第三方理财、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投资顾问等面向大众、涉众性突出的金融产品市场,应当进一步制定、细化或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并严格推进相应的执法和司法工作,运用技术手段加强金融执法和司法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除了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和司法外,还应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宣传。应当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度和强度,全面加强对社会公众的风险警示和投资教育;加强对“小牛资本”等典型案件处理的宣传工作,组织传统媒体、自媒体和专家学者展开充分讨论;在全社会层面形成对高收益金融产品的警惕心理,抑制金融产品广告的诱导效应。

  非吸和集资诈骗

  两罪缘何同时使用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彭铁等人数罪并罚、定罪量刑的。非吸罪和集资诈骗罪两罪同时使用,这在以往的案例中很少见。

  郑思思解释说,这种情况主要是涉及对被告人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到集资诈骗犯意转化的认定问题,刚开始是无非法占有目的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到了某个时间点开始出现非法占有目的,这以后的非法集资行为就转化成了集资诈骗。

  郑思思介绍,从2017年10月起,小牛资本明知对外放贷投资出现大量呆账、坏账,相关项目的逾期率、坏账率畸高,大部分投资未能收回成本,且公司运营成本居高不下,资金链难以为继。彭铁等6人仍主导加大募资力度,并将所募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等,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必然且已实际造成投资人巨额财产损失,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故法院依法认定彭铁等6人在2017年10月之后实施、参与的非法集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而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北京佳创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海光认为,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5号第七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式实施非法吸收资金行为的,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要情形包括: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肆意挥霍、携款潜逃等。从小牛案来看,彭铁等人以私募理财产品形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资1026亿元。该1026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对外放贷投资,尚属用于生产经营,没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故该部分款项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彭铁等人因操作资金极度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亏损、坏账畸高,在这种资金链已经断裂的情况下,彭铁等人继续非法吸收资金,并将后续吸收的89.34亿元用于填补坏账和个人挥霍。那么对于后续吸收的89.34亿元,彭铁等人没有将其用于生产经营,反而是用于挥霍,故其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因此该89.34亿元构成集资诈骗罪,其性质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更加恶劣。

  黄海光向《法治周末》记者进一步解释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转化为集资诈骗罪,其分界点就在于行为人的主观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因此,在同一个案件当中,不同的行为人可能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即使同一行为人,因其主观上的变化,同样可能在不同的时间段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即对此有明确的论述:“对被告人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但后期逐步转化为集资诈骗行为的案件,定罪时要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准确区分被告人犯意的转化时间节点,可从被告人供述、集资款的去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集资款的管理等方面综合认定。”

  “司法实践当中,也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并罚的案例,其中多数情形是行为人在施行非法吸收资金的过程中产生了非法占有目的,因此其罪名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转化为更为严重的集资诈骗罪。”黄海光说。(记者 孙继斌)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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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资本”非吸案如何转化为集资诈骗

2024年01月26日 10:53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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