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个人信息”型养老诈骗套路
北京日报讯(记者 林靖)北京四中院近日发布,当前养老诈骗呈现出新样态,犯罪分子骗取老年人信任,使用通过各种手段获取的个人信息,对遭受过电诈的老人再次施诈,将其养老金诈骗一空。法官揭穿了“个人信息”型养老诈骗套路,提醒老人谨防被骗。
在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龚某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利用收集到的有办理低保、高龄补贴、养老保险需求的老年人信息,以可办理低保、高龄补贴等为由,骗取三位老人共1.9万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龚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钱款。
法院还介绍了以曾遭“收藏品投资”诈骗的老年人为目标,利用老年人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急于挽损的心理,分饰行业协会主管、民警、法官等角色,以退还被骗款项为诱饵,对老人们实施二次诈骗,将其退休金养老金诈骗一空的案件。
被告人杨某甲、李某从被告人王某处购买“收藏品投资”诈骗受害人信息,从被告人杨某乙处购买“黑电话卡”,伙同被告人魏某、谷某、孟某等10余人,冒充行业协会、防电信诈骗中心、公检法等单位工作人员,给受害人打电话或发短信,谎称要为受害人追回之前被诈骗的钱款,要求其缴纳立案费、实名认证费、公证费、税费等到指定银行账户,骗取15名受害人钱款共100余万元,其中绝大多数为老年人。法院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至7个月不等。
此外,还有人骗取老年人取款密码实施诈骗。被告人朱某某在ATM 取款机上帮一位六旬老人取钱时得知其银行卡密码,后以帮老人查询银行卡可否正常登录为由骗取其银行卡,通过ATM 取款机多次私自取走老人卡内1万元。老人次日去银行查询方知钱被取走,在银行工作人员提醒下报警。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法官提示,老年人须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轻易泄露个人隐私;对陌生电话须提高警惕,遇疑问可拨打110或96110查证核实。公检法机关并无所谓的“安全账户”,不会要求公民转账汇款;遇事多与家人沟通,守好自己的退休金、养老钱。
(责任编辑:张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