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1000余万元养老钱被骗 “康总”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
“他是成功商人回国,不为挣钱只为回馈家乡父老。”张阿姨最近投资了个项目,“认购早餐机赚提成,如果买股权还能分红”,这样的“好事儿”,让50余名老年人,共计掏出了1000余万养老钱……近日,被告人康某某已被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
2018年年初的一天,家住盘锦市兴隆台区的张阿姨,闲暇之余跟朋友一起参加了家附近的一个理财讲座,并意外得知了一个消息。
一位在国外的成功人士毅然选择从回国为祖国和家乡人民谋福祉,目前在盘锦已经设立了公司,负责人叫“康总”。
康总告诉张阿姨,目前他们公司认购的早餐机、咖啡机等项目,都是总公司项目的一部分,今后还可能涉及到房地产开发,投资收益非常可观。
“这些项目有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别看国内知道的人不多,在海外已经投放、立项了,有大量技术人才参与项目建设,前景非常好”,详细介绍之后,工作人员带张阿姨参观了办公区,临走之前,还邀请她参加专为投资人组织的老年人养生活动。
“我们的返利按天结算,红利是百分之二十,不满意随时可以退。”看到犹豫不决的张阿姨,康总承诺随时可以全额退款。
反复考察了几次,看到身边不少朋友都已经拿到了返利,公司还不定期组织活动,大米、油、茶叶等每次活动都送,张阿姨决定试试,于是背着老伴儿从银行取出了十余万元养老钱。
然而没多久,张阿姨就发现自己被骗了,不仅返利没有了,康总也联系不上了,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经查,2017年6月,康某某经申请设立了盘锦某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金融办备案、没有监管部门监管的情况下,通过公司网站招聘工作人员,而后以纸质传单、理财宣讲、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在发现已投资及意向投资者均系老年人后,康某某随即将目标锁定为老年群体,并结合老年人的特点及日常反馈情况,逐步调整吸纳资金的形式、期限、收益等。两年多时间,共吸引投资人50余人,涉案投资款达1000余万元。
由于此案涉及人数较多,投资款数额巨大,且部分老年人存在消极情绪,使得搜集、固定证据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经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手协作,一方面充分核实涉案项目真伪、资金用途。另一方面积极与老年人代表沟通,充分化解其疑虑,引导未报案老年人及时提供相关投资资料,保证了案件办理顺利进行。
近日,经盘锦市兴隆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康某某已被兴隆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记者 韩宇)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