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案例四:以销售邮票、纪念币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年09月02日 22:21
来源:
中国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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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下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筑牢幸福生活防线”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市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发布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18年6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等人以销售邮票、纪念币并承诺到期返还本金为名,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通过发放传单、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对外宣传,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地位作用等,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张某某等人三年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至五万元罚金;责令被告人退赔集资参与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警示意义
本案被告人以销售邮票、纪念币并承诺到期返还本金为名,以高息为诱饵,设置陷阱、诱导老年人投资,侵害老年人权益。人民法院提醒广大老年人,对待高息利诱、层层包装设计的项目和产品,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轻信“高利率、高回报”,不贪图小利,正确辨识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做到“三思而后行”,理性理财,避免冲动消费。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