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忽悠老人高价购买“藏品”获刑10年以上,江苏法院一“养老反诈”案件入选最高法典型

2022-08-24 22:13 来源:扬子晚报

  为依法有效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江苏法院审理的一起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件入选。

  记者采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全省法院已取得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102件301人,对4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共追缴到案财物1.56亿余元。

  谎称购买“藏品”可享国家补贴,骗取379万余元

  徐某、周某鹏与他人购买富乾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徐某、周某鹏安排沈某娟等14人,在公司销售所谓的纪念币(章)、玉石、书画作品等“藏品”。

  他们派发传单进行广告宣传,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不特定人到公司后,虚假宣传公司系国有企业授权销售方,谎称购买“藏品”可享有国家补贴,虚构“藏品”系限量供应、在市场上具有稀缺性、具有较高的价值及短期升值空间、“藏品”升值后由公司提供途径帮销售实现盈利等事实,隐瞒纪念币(章)、玉石、书画作品等“藏品”实际价值及并无稀缺性的真相,欺骗被害人购买纪念币(章)、玉石、书画作品等“藏品”,向被害人开具虚假“收藏品全国统一专用收藏票”。截至案发,徐某等人骗取46名被害人(大部分为老年人)379万余元。

  本案由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周某鹏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徐某、周某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周某鹏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周某鹏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据介绍,该案是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法院提示,老年人投资消费要冷静,绷紧防范意识这根弦,不轻信电话、网络、电视推销,认准正规的收藏投资渠道,特别是要谨防所谓“高额返利”“高价回购”等宣传,防止陷入骗子的套路,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声称能帮助办理养老保险,骗取百余万元用于挥霍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除了涉及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宣称“以房养老”等这些常见的养老诈骗套路,还有一起案例是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骗取老年人钱财的诈骗犯罪案件。

  李某雷原是某乡镇社保部门临时工作人员,后被开除。王某(另案处理)得知李某雷曾在社保部门工作,提出帮忙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请求。李某雷明知无能力帮助他人办理补交职工养老保险,仍谎称可通过挂靠企业的方式办理。

  李某雷还通过王某介绍,以帮助他人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可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等为名,先后骗取包括多名老年人在内的8名被害人107万余元,所骗钱款除极少数为被害人缴纳灵活就业保险以获取被害人信任外,其余均用于个人挥霍。案发后,王某退赔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

  本案由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李某雷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当庭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部分被害人损失已得到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李某雷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李某雷继续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宣判后,李某雷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原判已发生法律效力。

  据介绍,本案是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法院提示,老年人在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时,应通过相关部门、网站、社区、村委会等了解国家和当地政策规定,到相关部门按照程序依规办理,不要轻易相信他人能代办养老保险而把费用交给他人。

  江苏法院专项行动以来受理养老诈骗案102件

  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人民法院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的同时,该院刑三庭负责人介绍了全国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

  该负责人介绍,自今年4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底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1394件(含专项行动以来已审结案件),其中一审案件1164件,二审案件230件;从案件类型看,非法集资案件906件,诈骗案件455件,其他类型案件33件;全国法院开庭审理养老诈骗一审刑事案件693件,宣判一审刑事案件603件1579人、二审案件122件377人。

  全国法院大力加强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此期间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20亿余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专项行动以来,江苏全省法院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8月12日,江苏法院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102件301人,目前已审结58件193人,罪名包括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

  据介绍,全省法院用足、用好刑法手段,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实施养老诈骗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并严格把握适用缓刑条件和范围,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最大限度剥夺被告人的再犯能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对4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24.4%,共计判处罚金3600余万元。

  专项行动以来,江苏法院追缴到案财物1.56亿余元,全部追回损失的有11件共计8500余万元。(记者 万承源)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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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忽悠老人高价购买“藏品”获刑10年以上,江苏法院一“养老反诈”案件入选最高法典型

2022年08月24日 22:13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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