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谎称代办养老保险诈骗钱财 女子获刑一年二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李思)自称有人脉关系,非常熟悉社保办理流程,能够帮人代办社保,听上去是乐于助人的好事,背后却是骗你没商量的套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以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1年3月,受害人赖某平时在浦北县交易市场摆摊卖菜,李某因经常到赖某的摊位买菜并与其交谈,两人相识并逐渐取得了赖某的信任。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间,李某虚构有能力帮赖某办理养老保险,并以交养老保险费用和办理养老保险需要请人吃饭为由,骗取了赖某现金共计人民币62500元。后李某又以其母亲去世需要花销为由,另向赖某借款3000元。赖某发现自己的养老保险迟迟未办妥,意识到自己被骗后,曾多次要求李某返还被骗的钱财。2022年2月23日,李某向赖某签写了一张“欠条”,载明其欠赖某金额65500元并承诺于2022年3月18日前还清。后经赖某多次催促,李某及其家属分四次归还了40000元给赖某,余下22500元未能归还。2022年5月24日,赖某无奈之下到浦北县公安局小江派出所报案。李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将其骗取赖某的余款22500元全部退还给赖某。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李某已经退还了被害人赖某全部经济损失,酌定从轻处罚。法院结合被告人李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在参考浦北县司法局对被告人李某进行的社区调查评估意见书的意见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