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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记者现场直击一起涉中老年人集资诈骗案庭审过程 涉养老诈骗惯用手法揭秘

2022年07月07日 16:02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编者按:近年来,养老领域成为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的频发领域,一些以“养老”为名的诈骗手段日益翻新,老年人有时很难辨别。

  今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法治周末》今天披露3起涉老年人诈骗案例的相关案情,希望通过以下案例,进一步揭露养老诈骗“套路”,让老年人和家人“擦亮眼睛”。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6月24日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手中法槌的敲响,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针对中老年人实施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

  《法治周末》记者从汉阳区人民法院获悉,此案是该院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审理的首起案件,涉案的70多名被害人多为七八十岁的老年人,集资金额达139万余元,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百万元。

  当天,汉阳区多家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的代表及当地社区干部、中老年居民等20多人到庭旁听。

  高息诱惑老人借款“投资”

  《法治周末》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当天受审的被告人有两名,其中梁某某在被羁押的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参加庭审,段某某则被法警带到了庭审现场。

  由于梁某某和段某某均未委托辩护律师,为充分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汉阳区人民法院为二人分别指定了辩护律师。

  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5年11月,被告人梁某某在他人指使下,注册成立了武汉幸福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美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幸福美公司先后在武汉市江汉区和汉阳区租赁办公地点,招聘包括段某某在内的多名业务经理和业务人员,发放传单公开宣传,承诺按月给付1.25%至2%的高息(相当于年化15%至24%),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开展非法集资。梁某某明知集资款未用于投资项目,却谎称投资幸福美养老城、老年公寓等项目,以组织中老年人参观养老基地、发红包奖励等手段,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多名中老年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诱骗对方向该公司投资,总额达139.9517万元。

  公诉人还指控称,被告人段某某在担任幸福美公司业务经理期间,本人及其团队共吸收投资人40余人50余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99万元,其中未兑付本金92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段某某已退出赃款3.6万元。

  虚假宣传大量套取资金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围绕公诉人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分别就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发表了意见。

  “你们公司是怎样宣传这些养老项目,吸引老年人来参加的?”审判长问道。

  “老年人是在‘买床位’,我们(将对方的投资)用于建设养老公寓,到时赠送养老床位给他们去住,利息按月发放。”段某某称,公司会告诉这些老年客户,到时本金会返还给他们。

  记者发现,随着庭审的不断推进,该案大量犯罪证据揭示,这些以高息诱骗老年人投资的“养老项目”,其实是租来的。

  段某某说,梁某某带老年人实地参观时,会介绍这些项目都是自己公司的产业。实际上,这些位于湖北、广东等地的养老公寓、养老农庄等项目,都是幸福美公司租来或“承包”的,而产权另有其人。

  事实上,幸福美公司的虚假宣传,也引起了合作单位的警惕。法庭上出示的一条证据显示,某养老项目业主单位发现,幸福美公司带客户去参观时,将该项目宣传为自己的“养老基地”,随后便通知该公司终止项目合作。

  记者注意到,据2016年3月武汉一家媒体的报道,2016年2月29日,武汉幸福美公司与湖北某市一家生态农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共同开发占地600余亩的度假养老社区。当天签字仪式上,梁某某以幸福美公司董事长的身份上台发言称:“在我们幸福美公寓,长者将生活得更开心、舒心,儿女将更放心、安心。我司将以一流的环境、一流的设施、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让老人的美好岁月在这里延续、悠长。”

  “伪亲情”成养老诈骗温床

  然而,这些看似美好的“愿景”,其实是事先安排好的台词。仅有小学文化的梁某某在庭审中称,自己只是作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去“摆摆样子”,“包括说话内容都是‘老板’安排的”。他的辩护律师则在辩护中形容:梁某某就是“橡皮图章”。

  在这些虚假愿景的背后,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一对老年夫妇在该公司的养老项目上投资了20多万元,开始两个月每月获得3000多元利息,后面不仅再也没拿到利息,连本金都取不出来了。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幸福美公司共骗取被害人70多人90余次,骗取金额达139万多元。上述赃款已全部挥霍。

  “老年人要注意识别防范,不能轻易将养老钱托付他人,不要让‘伪亲情’成为养老诈骗的温床。”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说。

  公诉人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合议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辩论,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在庭审最后陈述中,被告人段某某对司法机关依法办案表示感谢,并向参与投资的受害人表达了歉意。该案将择期宣判。

  “大家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相信高利诱惑、不轻信甜言蜜语、不透露个人信息,守好‘钱袋子’,幸福享晚年。”当天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该案为切入点,为旁听人员揭示了涉养老诈骗的惯用手法,尤其针对老年人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的六大骗局。

  “只要不占小便宜,就不容易吃大亏。”在参与旁听的社区居民李先生看来,许多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有人喊几声“爷爷奶奶”,送点小礼物,打打亲情牌,就容易趁虚而入。

  “现在不能指望孩子养老,我们其实很需要正规的养老服务,希望能加大监管力度。”旁听此案的社区老人张先生对记者坦言,如今年轻人工作都忙,许多老年人平时缺乏关爱,又不愿“麻烦”子女,如果有合法合规、能负担得起的养老项目,还是很愿意去的。

  《法治周末》记者从汉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自2017年年初至今审结了4起养老诈骗案件,均移送执行,执行立案金额470多万元,已执行到位155万多元。目前,该院已要求相关部门所有法官对正在审理、执行中的养老诈骗案件摸底清查,对后续新收的养老诈骗案件逐案登记上报,并抓紧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严格依法办案,全力追赃挽损。(记者 答笛 吴兆君 陈亚莉 余佳 )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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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16:0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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