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百名老人掉“投资养老”陷阱 合计被骗2300余万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7日讯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假借新型投资理财概念,结合“高回报”“高收益”为诱饵,利用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对集资诈骗认识不足,专门针对老年人进行诈骗。近日,广州白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集资诈骗案,被告人李某以虚构投资理财并有高额回报为名诈骗23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金额。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在本市某商业广场、深圳市某大厦等地,以“投资养老”可获得高额回报为名,诱骗多名老年人购买其虚构的理财产品骗取钱财,先后骗得胡某、宁某、李某、曹某等127名(已报案)老年人投资理财款共计人民币2308.53万元。后多名被害人未能如期收到利息,且无法联系到被告人李某退还资金,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归案。
据中国经济网了解,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编造虚假事实和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非法占有和恶意处置被害人款项,集资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经二审维持原判,日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白云法院法官提醒广大老年群众,以此类案件为戒,谨记投资是有风险的,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谨记选择正规机构,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多与家人商量,对投资活动的真伪、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判断和了解。
法官还提醒称,老年群众要注意提防集资诈骗套路,集资诈骗多有“击鼓传花”和“庞氏骗局”特点,往往是以新还旧,缺乏实际业务支撑和盈利来源,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项目,容易发生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等风险。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要保持清醒头脑,千万不要冲动跟随。
同时,家庭和子女也应该加强与老年人的情感交流,守住老年人“钱袋子”的前提,先要走进老年人的“心窝子”,多和老年人交流,关心和弥补老人情感需求,增进代际信任,多向老年人科普诈骗套路,提高老人识骗、防骗能力,不给百般殷勤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不让极尽谄媚的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