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基金创新空间
丰富运作方式类型
在支持权益类产品发展的同时,本次修订还积极拓宽公募基金创新空间,丰富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形式,在规范基础上增强行业活力。
一方面,此次修订围绕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作出多项优化,具体包括:允许FOF投资ETF联接基金,更好发挥FOF资产配置功能;将非FOF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比例上限从10%提高至30%,支持“固收+”等含权中低波动型产品更多通过股票ETF等基金实现增值;明确基金投资REITs按照证券投资进行管理。
业内人士指出,提高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比例上限,为“固收+”、偏债混合及其他多资产配置产品通过ETF实施权益配置、行业轮动及风险管理提供了更大的操作空间。允许FOF投资ETF联接基金,也将进一步丰富FOF底层投资工具,提升不同基金产品之间的配置灵活性。
另一方面,此次修订还丰富了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形式,为基金创新拓宽空间,具体包括:完善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定义,允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按照有关规定,将买入、卖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经轧差计算后计入股票资产、债券资产,为公募基金更好运用期货工具进行风险管理、丰富投资策略提供制度空间。本次修订丰富基金运作方式类型,新增“无固定期限封闭式基金”,并删除原有封闭式基金每年强制分红及分配比例要求。
优化监管指标
提高基金治理效率
本次修订还着眼于公募基金内部运行机制的优化升级,聚焦完善迷你基金管理要求、优化持有人大会机制等环节,提升基金行业资源配置效率。
在完善迷你基金管理要求方面,对于连续60个工作日达到迷你基金标准后,管理人选择继续运作的,不再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但应承担基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督促建立强制退出机制,要求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一定规模的,基金合同终止。同时,本次修订还优化发起式基金退出要求,删除发起式基金成立满3年规模未达到2亿元即强制清盘的特殊规定,将发起式基金退出门槛与普通基金拉平。
在优化持有人大会机制方面,此次修订坚持实质重于形式,适度缩减必须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将“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策略”调整为“基金投资目标、范围、策略发生重大变更,即相关变更导致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主要投资方向发生重大变化”。同时,明确部分合同修改事项由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提前30日公告并及时告知投资者后,可以不召开持有人大会。
上述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相关人士表示,针对基金退出机制和运作机制的优化,体现了监管在规范市场秩序与提升行业运行效率之间寻求平衡。未来,公募基金市场有望逐步形成“优质产品得到合理发展、低效产品有序退出”的动态生态,推动行业资源向真正具备投资价值和服务能力的方向集中。
总体来看,未来随着相关制度安排逐步落地,公募基金行业有望进一步从规模增长导向转向质量提升导向,更加注重投资者长期回报和服务能力建设。通过优化产品供给机制、完善投资运作规则、强化管理人责任,有助于推动公募基金更好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