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3日讯 3月20日,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卫宁健康)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炜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卫宁中天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卫宁中天”)涉及的单位行贿案二审判决结果。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深圳卫宁中天罚金80万元的原判,周炜的刑期则由一审的一年六个月减为一年三个月,罚金20万元不变。
公告显示,该案一审于2025年11月5日由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深圳卫宁中天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80万元,周炜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随后,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均提起上诉。
2026年3月19日,深圳卫宁中天及周炜的辩护律师收到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对深圳卫宁中天的罚金判决及对周炜的定罪和附加刑部分,撤销了一审对周炜的主刑部分,改判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刑期自2025年11月5日起至2026年12月21日止,已折抵先行留置、羁押的45日),并处罚金20万元。目前,上诉单位及上诉人均决定服从该终审判决。
而根据卫宁健康此前发布的2025年三季报显示,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别持有卫宁健康5007.72万股和3872.61万股,占该公司股份的2.26%、1.75%。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