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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最低收益、操纵股票等 两私募高管拟被“拉黑”

2019年10月15日 08:42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承诺最低收益、操纵股票……两私募高管拟被“拉黑”,最长至终身

  原创: 何思

  近期,中基协狠抓行业自律。9月以来,已有5家私募被采取“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措施。近日,中基协又发布两则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具体来看,一私募机构因承诺最低收益、不配合现场检查等,拟被撤销登记,且3名高管拟被加入黑名单3年;而另一私募机构的实控人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等,拟被终身“拉黑”。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私募基金监管趋严是行业发展的大趋势,这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优胜劣汰的作用,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此外,监管层还通过这种方法给投资者提个醒,避开更多的雷区,把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

  1

  已无法持续经营

  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显示,在今年6月的一次现场检查中,中基协查明北京华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致投资”)存在三大违法违规事实:

  一是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回购协议,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二是向投资额低于100万元的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三是在协会现场检查期间,该公司未能配合检查,且直至现场检查结束时,仍未提供要求的全部文件资料。

  公开资料显示,华致投资成立于2015年3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以国家政策为导向,以行业成长性为前提,为投资价值高的成长性龙头企业提供长期资本支持的私募投资公司。

  那么,为什么没有配合现场检查?原因是该公司已在一定程度上呈“失联”状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华致投资于今年1月8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移除。

  中基协所述内容也指明了此事。协会表示,在现场检查期间,发现华致投资在协会登记的办公场所及其所称的新办公场所,均“无任何人员办公、亦无任何办公设备”。且从2018年7月至现场检查时,未支付员工工资,也未为员工缴纳社保。

  因此,协会认为,华致投资已不符合持续经营的要求,不再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条件。据此,拟作出取消其会员资格、撤销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决定。

  此外,相关高管也应为失职承担责任。由于华致投资的上述行为扰乱了行业秩序,损害了行业声誉,而相关高管未勤勉尽责,因此协会拟将华致投资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张恩平、总经理韩雪、副总经理罗晨宇三人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三年。若上述对象无异议或未按时提出申辩申请,协会将作出正式的纪律处分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张恩平名下还有一家私募。中基协备案信息显示,证券类私募华致投资于2016年入会,成为协会的观察会员,已备案7只产品,其中3只已提前清算。此外,股权类私募“北京华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为张恩平,目前已备案两只基金,均显示“正在运作”,而该机构信息的最后更新时间为今年7月2日。

  2

  涉嫌刑事犯罪

  杭州奥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奥圣资产”)的实际控制人陈方,则利用旗下基金,涉嫌操纵市场。根据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的调查情况,奥圣资产设立的七只基金涉嫌参与操纵股票,实控人陈方因此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外,中基协还发现奥圣资产存在四大违法违规情况:一是该公司虚假填报登记信息;二是未按规定向协会备案基金;三是未向协会报告实控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重大事项;四是陈方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却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由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协会拟将陈方加入黑名单,期限为终身。

  值得注意的是,奥圣资产填报了“挂名”的实控人。天眼查信息显示,奥圣资产的大股东为陈柏庆,持股比例为51%,为该公司的最终受益人。而根据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陈柏庆为陈方的父亲,奥圣资产发行的相关私募基金由陈方实际操作,但登记时填报的实控人为陈柏庆,因此奥圣资产登记的实控人与实际情况不符。

  

  而奥圣资产曾被列入异常机构。根据中基协信息,奥圣资产因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更新,或重大事项更新累计2次及以上,而被标为异常机构,但此情形已整改。资料显示,奥圣资产成立于2016年9月,并于2018年5月入会成为观察会员,目前已备案9只产品,其中8只已正常或提前清盘,1只正在运作。

  3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对于私募机构来说,“拉黑”的处分是否严重?

  对于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私募基金专业律师贺俊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华致投资)与投资人签订回购协议向投资人承诺最低收益、向非合格投资人募集资金、不配合协会现场检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条件等,均属于非常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前面两条,系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重大违法行为。”

  “协会给予北京华致的纪律处分也是非常严厉的,直接取消会员资格、撤销管理人登记。”而对于高管的处罚,贺俊表示,“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三年”,是基金业协会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对违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所采取的市场禁入机制,是非常严厉的惩戒措施。

  而“拉黑”的处分也对其他私募起到警示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私募排排网研究中心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加入黑名单后,相关机构不得重新登记,相关人员不得在基金行业从业。私募基金监管趋严是行业发展的大趋势,这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优胜劣汰的作用,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促使投资者选择优秀的私募基金进行购买。”

  “另外,这也是监管层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通过这种方法可以给投资者提个醒,避开更多的雷区,真正把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私募排排网研究中心表示。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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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最低收益、操纵股票等 两私募高管拟被“拉黑”

2019-10-15 08:42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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