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场内基金
在指数熔断期间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指数熔断期间场
内 基 金 申赎业 务 安 排的通 知 》 ,按照 基 金 合同约 定 的 基金申 赎 业 务开放 时 间 与 交
易时间保持一致的原则, 指数熔断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 (含 ETF、LOF、
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购赎回业务暂停。
我司此前发布的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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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