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普遍性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下,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成为全世界的一种共识。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又会展开哪些新探索呢?
社保覆盖率增加,更多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障
我国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障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社保、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养老保险时提到,“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前者解决了基本的生存问题,体现养老保险的“基础、公平”;后两者则可以通过市场作用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的养老保障。围绕这三种方式展开的新探索也必然存在各自不同的方向和分工。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预测了未来几年这三种保障方式的收入规模,之间的差异化恰好体现了它们在现有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属性和未来的发展趋势。
从图一中可以看出,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几年,社保始终都是我国养老体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占据了金字塔最强大的根基,旨在为最广泛的人提供最基础的保障。那么社保改革的原则就是体现在“公平”二字上,如何公平?首先就是覆盖率的增加。
2008-2012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以年均20.67%的速度增长,若以20%的增长速度计算,则预计2014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到28801亿元,2017年达到59723亿元;与此同时,待到2018年,社保参保人员将由2014年的3.47亿人上升到4.53亿人。越来越多的人可以享受到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障。
社保改革“三部曲”力求更加公平
除了覆盖率的增加,社保还在哪些方面做出了新的探索?从2013年年底开始的改革“三部曲”更加促进了社保的公平性,这就是依次展开的“新农保”与“城居保”并轨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旨在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消除城市和农村的二元结构,顺应城镇化的发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是为了促成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又一次发力。由于我国往返城乡就业的流动人口较多,在两地之间的保险衔接成为长久以来困扰流动人口的问题。而现在,这一问题有望解决,衔接制度对两项制度的衔接时点、衔接方式、资金转移、待遇领取、经办规程等方面做出了统一规定,往返城乡工作的流动人口也可以享受到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部曲的收官之作则是备受关注的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双轨制”,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退休金由各年度缴费所决定,体现缴费多待遇高、缴费少待遇低的公平原则。由于事业单位“不缴费却领退休金”的铁饭碗将被打破,此改革的推进举步维艰,但长期而言,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广大民众而言更加公平。
如此看来,即便我们反复强调“社保”之于养老金的杯水车薪,但它确乎是做到了最大范围的公平,解决了最广大人民最基本的养老保障。至于更高的养老需求则可以交给补充手段,比如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
加强企业商业养老保障计划
从图一可以看出,目前来看企业年金市场份额很小,保障群体相对小众,主要是大国企和一些垄断企业。规模虽小,却受到众多托管机构的青睐,这其中保险公司的比重最大,2013年末已经达到70%以上。加之近几年资产规模增长都很稳定,增速均保持在32%以上,2012年增速更是达到了45.77%。国家的政策扶持也愈加有力,《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拓展企业年金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保障计划,提高员工保障水平,探索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业务,拓宽商业养老保险服务领域。
如果按照40%的增速计算,2018年我国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托管资产规模预计达到1.5万亿元,甚至超过了同时期寿险行业的保费收入(根据近年来我国寿险行业保费收入的增长情况,预计2018年我国寿险行业保费收入将达到14125亿元,以上数据来源均为:《2015-2020年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结语:
作为基本养老保障的补充,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应当更多承担起为人们提供个性化养老保障的重任。随着养老保险行业的发展以及竞争的不断加剧,保险企业对于市场和客户需求的调研有待进一步开发。期待更多专业的退休养老保险产品诞生,为我们的老年生活提供长期、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