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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户籍制度改革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潜在影响

2019年04月15日 09:1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重阳问答  

  Q:近期国家发改委在《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提到,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增加落户规模,完善积分落户政策。请问重阳投资如何解读户籍制度改革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潜在影响?

  A: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包括户籍制度改革、推动非户籍城市落户、推动多个重点城市群和都市圈发展等重要内容,且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指标和配套措施,态度明确、措施得力。我们认为,新型城镇化方案落地,适应了我国城市化发展阶段和人口要素转变的要求,是城市化发展思路的重大突破和转变,对未来城市化发展、宏观经济调控、人员和要素流动、人民幸福生活等多方面具有非常现实的影响。

  推动非户籍人口主要是农业人口在城市落户,显示了政策层对大量非户籍城市人口实际已工作生活在城市的清晰认识,和对人口红利因素逐渐消退的切实关注,对地方政府提出的配套激励措施务实且应有效。从内容来看,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超大特大城市要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除了超大特大城市之外,户籍制度实际上已经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已经明显淡化,这是一种历史性转变。发改委进一步要求地方政府在教育、医疗、婴幼儿子女照护等民众切身关注的领域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财政方面在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时更多考虑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这实际上是激励人口净流入城市改变此前注重享受人口红利、提供相应服务不足的片面做法,促使这些城市的地方政府通过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务以进一步挖掘人口红利潜力,在我国人口增长尤其是劳动力人口增长趋缓的背景下现实意义明显。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以大带小原则,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发展,是对此前小城镇城市化导向的一种修正,显示了政策层的务实超前姿态。从全球经验来看,在经济发达的人口总量大国或人口密集国家,形成数个城市群和都市圈是经济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自然想象,培育城市群和都市圈也是促使经济要素合理流动和集聚、推动产业发展和升级的主要载体,是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除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之外,发改委还重点支持发展成渝城市群,并有序推动哈长、长江中游、北部湾、中原、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多个城市群的发展规划实施,表明政策层对城市群和都市圈的发展趋势、地位以及作用有了全新的认识,工作重点明确、有序,符合城市化发展的内在规律,我国城市群和都市圈的发展前景广阔。

  我们认为,加快非户籍人口落户、促使地方政府提供配套服务、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发展,既弥补了历史欠账,有利于深度挖掘人口资源潜力,又为城市化发展指明了一条新的、务实的道路,必将对现有产业集聚升级、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促进经济长期健康发展产生重大积极影响。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人口净流入地的地方政府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加强城市群之间的交通运输网络建设,更多非户籍人口真正落户城市后产生的住房需求也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提供支撑,农村人口进城后实现消费升级更加便利。我们认为,尽管新型城镇化是一个长期战略,但也有助于通过投资、消费等渠道缓解目前的经济下行压力,其长期效应在短期也可得到一定体现。

  来源:重阳投资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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