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吕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双录”管理不合规。时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营业区总监李鹏和时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银保部经理赵亚文为相关责任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五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对机构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1万元;对李鹏给予警告,罚款1万元;对赵亚文给予警告,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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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