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咸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咸金罚决字〔2026〕6号)显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咸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6万元。
汪文明(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互联网保险部/智慧营销部个人业务销售条线员工)被咸阳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1.2万元。
罚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