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举措成效情况,并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邢桂君、上海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陈颖、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朱嘉伟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
据介绍,今年6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先后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共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有效净化了金融市场生态,全力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安全稳定,有力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黑灰产”犯罪呈现产业化、职业化、隐蔽化特征
金融领域“黑灰产”,是指围绕信贷、保险、理财、支付等金融业务,打着“维权”“减负”“专业服务”等旗号,组织实施骗取金融机构资金、恶意逃废债务、非法代理维权等行为所形成的黑色和灰色利益链条。
“从案件查处情况看,此类犯罪呈现出运作模式产业化、从业人员职业化、作案手段隐蔽化三大特点。”华列兵表示,金融领域“黑灰产”已形成一套完整的产业链条,包括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定制统一话术、伪造虚假证明、代为谈判协商等环节。部分职业律师和催收机构专业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贷机构投诉规则,在利益驱使下相继加入“反催收”等团队,对不法行为推波助澜,产生了职业投诉人、代理人。不法分子还利用各类新技术手段和智能生成工具,有关行为识别发现难度很大。
华列兵进一步表示,总体来看,“反催收联盟”“职业背债”等新形态“黑灰产”在金融领域迅速扩张,蚕食金融机构合法利益,滋生各类违法犯罪,已成为影响当前金融秩序的行业乱象之一。伴随行业整治和刑事打击的不断深入,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活动会更加隐蔽,犯罪手法更加复杂多变。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保持常态化打击震慑,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中介行业乱象治理,为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值得关注的是,在发布会上,公安机关还专门就金融领域“黑灰产”常见骗术向社会公众发出提示:凡是遇到打着“不用还的贷款”“全额化债”“低成本维权”“不成功100%退费”等极具诱惑力旗号的推介,消费者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特别要拒绝预缴高额费用,应该通过与有关机构协商、向监管部门反馈或司法救济等合法渠道解决。
金融机构要扛牢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今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制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规定,截至11月末,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邢桂君在发布会上介绍,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四家金融监管局和当地公安机关创新“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罪名适用等方面加强实质性合作,取得了积极的打击成效。
陈颖在发布会上分享了“上海经验”。她表示,上海金融监管局通过实践一套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打造一套数智化防控系统、移送一批重大线索、打击一批典型案件、构建一个综合治理体系,发起集群战役15次,合力破获银行保险领域“黑灰产”案件117起,摧毁犯罪团伙4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70余名。
谈及金融机构如何防范金融领域“黑灰产”,邢桂君表示,当前,治理金融领域“黑灰产”既需要司法机关、各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强执法司法协作、综合施策,更需要金融机构坚定扛牢全面风险管理特别是内控合规管理的主体责任,筑牢风险屏障。
邢桂君强调,各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传承和发展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三铁”内控管理准则,持续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努力使风险管理走在市场曲线前面。
一是强化源头防控。金融机构要规范合作机构管理,加强第三方合作机构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优化投诉分类处置与差异化考核政策,畅通客户合理诉求的投诉与调解渠道。二是加强科技赋能。金融机构要加大科技投入,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黑灰产”风险识别能力,构建智能化风险防控体系。三是转变经营理念。监管部门将持续规范行业经营秩序,金融机构要树牢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找准市场定位,优化考核导向,提升自主获客能力,规范员工展业行为,核心服务功能不得外包,斩断“黑灰产”获利渠道。
“在今年集群打击过程中,深刻体会到,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坐大成势并非短期形成,打击治理工作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邢桂君表示,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多措并举持续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提升强监管严监管质效,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跨部门工作协同,推动完善制度机制。(记者 孙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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