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通知》主要从试点内容、试点要求及监督管理3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试点内容方面,《通知》界定了试点投资黄金的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并确定了10家试点保险公司。在试点要求方面,《通知》对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的事前事中管理进行了规范。在监督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了试点业务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机制以及相关监督管理要求。
“我们很高兴看到中国积极探索保险资金参与黄金投资,这一举措对中国保险行业和黄金市场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2013年以来,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黄金生产国、消费国。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黄金,将进一步推动中国黄金投资市场的建设与产品创新,优化中国黄金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提升中国黄金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为全球黄金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世界黄金协会首席执行官泰达维(David Tait)说。
“首批10家试点保险公司的总资产占行业总资产的57%,约20.1万亿元,若这些公司将其总资产的1%投资于黄金,潜在需求约为295吨,这一政策对中国保险行业和黄金市场都具有积极意义。”世界黄金协会中国区CEO王立新说。他表示,此次政策试点进一步丰富了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参与主体,特别是引入了保险资产等长期性、战略性的投资者。这不仅扩大了市场的参与方,也为普通投资者展示了专业机构对黄金投资的认知与策略,有助于深化市场对黄金配置作用的理解。